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乌苏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乌苏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新型城镇化建设重要配套设施,国家鼓励按照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乌苏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600吨,配置1台12兆瓦凝汽式汽轮机、1台15兆瓦发电机组。建设单位为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投资3.65亿元。项目建设将解决乌苏市、奎屯市、独山子区、沙湾市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对改善当地居住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开工建设,按期建成投运,发挥项目综合效益。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