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署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2021年,内蒙古减排工作实现了“开门红”,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9.1%、292.1%、315.5%和278.8%。
为了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我区于日前部署了“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低碳示范园区建设。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我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妥有序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
——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十大重点工程就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十四五”时期内蒙古推进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的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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