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清理整治全域白色垃圾
近日,房县红塔镇发布房县全域白色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其中指出,对路面、路肩、边坡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沿线可视范围白色垃圾、过时标语广告等,打造整洁、畅通、美观的交通环境。
对河道水面漂浮物、滩涂白色垃圾以及沿岸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
对村民庭院、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村庄道路沿线等可视范围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过时标语及广告垃圾,特别是城郊接合部田地白色垃圾等进行彻底整治;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恢复乡村自然风貌,打造“整洁、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对城镇主次干道开展深度冲洗作业,彻底清理道路积尘、垃圾及污染物;对辅路、绿化带接口、护栏下、路沿石及机械化作业设备覆盖不到的部位进行全覆盖、无盲点式人工清理;对背街小巷违规搭建、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果皮箱、垃圾箱、标识牌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擦拭,做到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原文如下:
房县全域白色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县山、水、城环境面貌,营造更加整洁、优美、干净的城乡环境,现决定对全域各类白色垃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以路域、水域、村庄、城镇为重点,集中清理全域卫生死角及白色垃圾,彻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做到白色垃圾基本看不到,积存垃圾全清零。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2月底前)。各相关单位通过多种途径灵活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及整治目标。
(二)攻坚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各相关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整治行动,逐一对问题实施整改销号,严防问题反弹,确保工作成效。
(三)长效管控阶段(2025年6月1日以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巡查和清理,坚持从源头抓整治,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全域摸排。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通过地面人工巡查、空中无人机巡查、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道路沿线、项目工地、山体林地、江河湖泊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摸排,掌握卫生死角及白色垃圾分布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将12345热线反馈的问题线索纳入摸排清单。
(二)开展全域清理。各相关单位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清理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逐项销号,对新发现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对拒不履行整改责任且违反条例法规规定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开展全域督导。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道路交通、水利、城管等部门要发挥行业部门主管作用,通过上门沟通、函件提醒、电话通报等多种途径主动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各企业、居民做好环卫死角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共同发力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属地主责,开展四大行动
1.“净路”行动。对路面、路肩、边坡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沿线可视范围白色垃圾、过时标语广告等,打造整洁、畅通、美观的交通环境。
2.“净水”行动。对河道水面漂浮物、滩涂白色垃圾以及沿岸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
3.“净村”行动。对村民庭院、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村庄道路沿线等可视范围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过时标语及广告垃圾,特别是城郊接合部田地白色垃圾等进行彻底整治;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恢复乡村自然风貌,打造“整洁、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4.“净城”行动。对城镇主次干道开展深度冲洗作业,彻底清理道路积尘、垃圾及污染物;对辅路、绿化带接口、护栏下、路沿石及机械化作业设备覆盖不到的部位进行全覆盖、无盲点式人工清理;对背街小巷违规搭建、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果皮箱、垃圾箱、标识牌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擦拭,做到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二)发动全民参与,组织四个大扫除
1.农户大扫除。引导农户主动清理“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清除“三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打扫房前屋后卫生,规整堆放杂物。
2.社区大扫除。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党员、志愿者等,全面清除居民小区内长期堆积的废旧家具、装修装饰垃圾等,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清理家庭院落,对“三无小区”进行重点清理。
3.单位大扫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对办公区域、楼道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清洁公共设施,修剪花草,清理枯枝落叶和积存垃圾,消除办公楼、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死角。
4.户外大扫除。组织开展户外清扫,重点在进出城道路两侧100米左右、江河湖泊水域及岸滩、环境卫生整治薄弱的村镇等处。
(三)加强城乡统筹,建立四个机制
1.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推行道路、河道水面等区域保洁市场化作业,提高保洁标准。规范高速公路等区域垃圾清扫后移交属地处理衔接工作,防止出现“清洁自己一分地,污染他人三亩田”现象。统筹村庄河渠、道路、田地等区域保洁工作,实行全域保洁常态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环卫设施维护和垃圾清运处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治理体系。
2.建立群众参与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等负责包保门前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和秩序。常态化开展“清洁房县”活动,建立定期组织大扫除、大清理活动机制,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前后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引导农户采用“两类四分法”参与垃圾分类。持续开展车窗抛物整治。鼓励设立专门举报渠道,形成全民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垃圾治理运营经费纳入县级预算,据实及时结算资金,确保垃圾处理有序运行,加大农村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关于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专题会议纪要》(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定额标准,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实行专账核算按时兑现。确保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
4.建立巡查评价机制。建立落实“县级抽查、镇村检查”的督查考评机制,乡镇定期检查。各村开展自治巡查检查,每月对农户周围物品摆放、垃圾分类、庭院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价;城镇由创文办牵头组织创文观察员、包联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负责检查“门前三包”等落实情况;县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林长”“河长”建立山水湖林巡查制度,落实定期巡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做好定期评估。
五、责任分工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全民参与”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协同机制。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城区范围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所管辖的广场、游园、绿化带等清理整治工作。
县人居办:牵头负责将白色垃圾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整治工作相结合,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县创文办:牵头负责检查“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村镇范围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收储地块等清理整治工作;负责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反馈问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物业小区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所管辖的市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林地(湿地)、林下经济等范围清理整治工作。
县水利和湖泊局:牵头负责江河湖范围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国省干道沿线清理整治工作;负责交通项目工地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高速公路运管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及周边废弃农膜、农药瓶、化肥袋等清理整治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等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利用生态环保无人机、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巡查,督促问题整改销号。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清理整治工作。
县城投集团、县交投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负责所管辖的项目、收储地块清理整治工作。
其他县直单位:负责所管辖的施工项目及管辖区域清理整治工作。
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清理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生活垃圾及白色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扛牢保水护水政治责任的具体举措,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统筹推进。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调度督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重点问题要及时组织会商研究,多方发力共同营造良好城乡环境。要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成效不显的单位提请县政府督查室督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例宣传,广泛动员辖区内居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注度及参与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本次整治强化各乡镇、各单位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传导至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完成整改的长效管控机制。要完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持续督促管辖范围抓好垃圾清理,长效巩固整治成果。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