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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

    2024-12-30 10:10 [环保健康]  来源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导读: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通知指出,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单位应通过平台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备案管理计划,建立电子管理台账,运行全国统一编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通知指出,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单位应通过平台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备案管理计划,建立电子管理台账,运行全国统一编码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平台报送上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使用平台运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建立电子管理台账,逐步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鼓励有意愿的企业依托平台发布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需求、维护交易信息,实现固体废物高效利用处置。
    全文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红波,0531-51798963
    邮 箱:chenhongbo01@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
    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质创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数字化管理
    各市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录入本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指标等基础数据。每季度首月15日前,填报上季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面临问题、典型经验做法等。每年3月31前,对照各自“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平台完成市级自评估,上传自评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提交省级“无废细胞”推荐名单。定期发布和分享先进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学习“无废”知识和政策规定。
    二、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
    (一)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
    (含医疗废物,下同)的单位应通过平台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备案管理计划,建立电子管理台账,运行全国统一编码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使用平台生成的危险废物设施二维码和包装物电子标签,对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和场所实施“赋码”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二)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平台报送上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使用平台运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建立电子管理台账,逐步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三)有效防控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有关单位要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理平台推送的固体废物环境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预警,加强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环节的风险管控。
    (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鼓励有意愿的企业依托平台发布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需求、维护交易信息,实现固体废物高效利用处置。
    三、强化平台功能应用
    各市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将平台应用情况作为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情况评估的重点。对平台推送的环境风险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和处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移交并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如实填报固体废物有关信息,平台中固体废物相关信息,可作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等的依据。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99号),我厅承担“拓展和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改革,推进固体废物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质创优,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二、编制过程
    多次征求全省16市建设需求和意见建议,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交通厅等沟通交流有关业务系统建设情况,研讨固体废物基础档案信息及统计数据标准,统一平台建设思路。同时,全面梳理当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需要推进的重点内容,起草形成《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三项内容:一是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固体废物,构建起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的“无废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促进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建设、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建设成果分析、建设评估管理、“无废细胞”建设等,促进“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级;二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三是强化平台功能应用,平台应用情况将作为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情况评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的重点,同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如实填报固体废物有关信息等。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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