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排查整治大气污染源 对偷排偷放零容忍
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从现在开始,长春组织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力量,对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加快推进超标污染源治理,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尽快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到明年4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和火电、水泥、建材、冶炼、铸造等重点企业排查监测任务,并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源档案,全面掌握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同时,全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将强化现场监督管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环境监察人员要对网格内的大气污染源实施全方位监管,包括监督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评措施落实情况、煤场(灰场)覆盖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确保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环评措施落实到位,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为确保环境监管收到实效,环境监察人员将对辖区内大气污染源,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对于纳入重污染应急管控的单位,每半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重污染预警期内,对重污染应急管控的单位,每天现场检查1次。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责令整改。
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排查整治中,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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