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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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及省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6年一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
一、定价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
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
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泰州市主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08号);
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授权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68号)。
二、现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我区2025年四季度(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3.9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4.10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三、2026年一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泰州市主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08号)规定,结合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2025-2026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2025年10-12月、2026年1月天然气购销情况等,拟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6年一季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0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4.00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4.2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四、相关要求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多气源、多途径采购,确保生活、生产用气供应充足。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加强宣传解释,确保平稳实施。
五、执行时间
以上价格拟自2026年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经营企业按上述价格与用户做好清算工作。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3月18日前反馈至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价格管理处)。
联系电话:0523-86166728,邮箱:287186050@qq.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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