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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将迎来调整

    2021-10-28 10:21 [燃气要闻]  来源于:扬子晚报    作者:扬子晚报
    导读:江苏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将迎来调整。据公开发布的《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随着商品住宅销售持续增加、户均成套住宅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原则上一档气量不低于400立方
    江苏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将迎来调整。据公开发布的《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随着商品住宅销售持续增加、户均成套住宅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原则上一档气量不低于400立方米/年,二档气量不低于1000立方米/年,目前阶梯气量高于前述标准的,不得下调。现行居民气价不作调整,不得增加居民用气负担。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江苏省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持续增加,部分地区原定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已不符合国家规定覆盖区域内80%、95%家庭用气量的要求。各市要根据近年来商品住宅销售持续增加、户均成套住宅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地开展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各定价区域一档、二档覆盖率(即一档、二档用户数量占居民用户数量的比例),按照剔除年度用气量10立方米及以下用户进行计算。《通知》指出,凡是2020年一档、二档覆盖率中有一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必须于今年完成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调整优化工作,2022年1月起执行。其他地区原则上明年启动调整优化工作,2023年1月起执行。
    那么,调整之后,会给居民带来什么影响呢?当前各设区市现行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标准是怎样的?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发现,各市燃气阶梯气价标准不同,多数设区市的一档用气量上限为300立方米/年,二档标准也多低于此次《通知》标准,这意味着全省居民将在燃气使用上迎来优惠。 据南京市发改委2020年6月发布的《南京市民价格手册》显示,当前南京居民一档用气量上限标准为300立方米,价格为2.73元/立方米,二档用气量上限标准为600立方米,价格为3.2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价格为3.82元/立方米。
    据苏州市发改委发布的《苏州市民价格手册》显示,当前苏州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为一档用气量上限为300立方米,价格为2.75元/立方米,二档用气量为30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每年,价格为3.3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大于600立方米为三档,价格为4.13元/立方米。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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