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将上调城区居民用气价格 自11月1日起施行
近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用气价格暨做好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于下月起对居民用气价格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自2021年11月1日起,将属于省级定价的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用气第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上调0.1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为2.61元/立方米、3.06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本个联动周期执行时间暂定为一年,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
今年4月1日起,贵州省长输管道气主要供气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贵州分公司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上调贵州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5%,其他管道气和LNG等气源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LNG价格大幅上涨。为理顺价格关系,促进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后决定调整省级定价区域居民用气价格。
《通知》要求,贵阳市要有序做好市县级定价区域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做好联动机制启动实施,合理核定气源采购成本,尚未核定独立配气价格和建立联动机制的地方,不得上调居民用气价格。为保持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稳定,避免大幅波动,联动额最高不超过现行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的10%,剩余价差在后续联动周期适时补偿。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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