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降价 其中分销价格每立方米调整为2.94元
7月9日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广州市发改局综合考虑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情况,决定启动联动机制降低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
据悉,东莞市从2014年1月15日起,已建立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与购气成本同向联动机制,规定当综合购气成本累计变化超过0.1元/立方米(不含税)且调整间隔时间超过6个月时,可启动联动机制同向调整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
经对燃气企业购气成本进行测算,综合购气成本每立方米已由2.58元降为2.43元,累计下降每立方米0.15元,符合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市发改局综合考虑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情况,决定从7月6日起启动联动降低东莞市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其中,分销价格每立方米由原3.10元调整为2.94元,公用性质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原3.65元调整为3.49元,工商业用气价格最高限价每立方米由原4.45元调整为4.25元。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