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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砚山县建立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7-08-23 10:24 [燃气要闻]  来源于:文山新闻网    作者:文山新闻网
    导读: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砚山县建立了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及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砚山县建立了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及上级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适时分析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主管部门、各乡(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定期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联合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预防、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通报全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形势和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保护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涉油案件查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国资委、县监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涉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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