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meline能源与浙江天然气“斗气”
万邦综合消息,2017年3月,Primeline能源控股公司(下称Primeline公司)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天然气)就丽水36-1气田天然气销售合同纠纷的仲裁案达成和解。
Primeline公司与中海油公司都是该气田运营商,该气田自2014年7月投产。其产出天然气量约为每天2500万立方英尺。天然气被销往浙江省天然气管网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浙江天然气公司。
案情
丽水36-1气田位于中国东海26英尺(84米)水域处,距主要城市温州93英里(150公里)。该气田是Primeline公司发现,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进行开发。
2015年4月起,Primeline公司与浙江天然气因丽水36-1气田天然气销售合同履行产生纠纷,Primeline公司现金流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丽水36-1气田天然气销售合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Primeline公司共同卖方,并系Primeline公司代理人。
纠纷产生后,双方多次协商不成,Primeline公司遂于2016年4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申请仲裁,并请求浙江天然气全额支付天然气款并履行合同项下的take-or-pay义务。
和解
仲裁过程中,中海油、Primeline公司与浙江天然气于2017年3月1日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
Primeline公司可以取得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所供天然气按销售合同规定价格计算的全部价款、2017年1月起至供气期结束止天然气差价款(约为合同价款的7%);
Primeline公司约可以获得2.56亿元及1200万元天然气差价款;
Primeline公司将撤回在贸仲对浙江天然气提起的仲裁。
收到和解款后,Primeline公司将向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1.16亿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Primeline公司的仲裁程序。
3月底 Primeline公司收到浙江天然气支付的和解款项后,股票上涨22.73%,并向贸仲申请撤回仲裁请求。3月21日贸仲准许了申请人的申请。
双方当事人均对和解协议表示满意。Primeline公司CEO Ming Wang表示,经过漫长和艰难的努力,公司的商业利益得到维护。双方的和解是现有市场条件下最佳结果,丽水36-1气田未来能够持续正常生产,公司也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和解的达成也显示公司管理层具有应对困境的能力,未来公司管理层将致力为公司创造更好的业绩。浙江天然气方面则认为和解协议有力维护了其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