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实现首单全省跨区域保税油直供
11月12日,广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油驳船“弘恒99”从广州南沙小虎石化码头出发,驶往深圳蛇口的赤湾散货码头,向靠泊在那里的“STAR AMBER”号货轮加注650吨保税油。这标志着广州企业首单省内跨区域保税燃油直供业务顺利完成。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对燃料油保税仓库进行抽样送检
进一步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保税油供应基地
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是指对国际航线运营船舶供应的保税燃料油,存储在指定的保税燃料油专用仓库,由海关实施监管。与普通燃料油相比,保税燃料油具有暂时免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势,有助于降低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成本,可增加港口对国际航行船舶靠泊的吸引力。2021年10月3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明确,允许广州市保税油供应企业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保税油直供业务。
自今年2月28日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试点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广州海关积极做好保税油加注政策及监管措施解读,指导辖区4家企业完善油库配套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顺利获得保税加油牌照;建立供、受油地海关“点对点”线上审批协调机制,支持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保税供油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供船申请、油料出库、物料管理、核销结关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实现监管互认。
供油驳船向国际航行船舶加注保税燃油
“在海关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高效审批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保税仓库设立、加油驳船备案以及保税油加注业务。”广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平天介绍,目前公司已完成6单船用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累计加注量超2000吨。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对南沙打造开放门户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等任务。海关总署、广州海关相继出台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工作的措施,其中明确提出积极支持保税油直供业务发展。
“广州海关在推动4家企业获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资质的同时,积极优化保税油加注监管流程,探索‘一船多供’‘集出分报’等多种监管模式,完善业务政策配套,提供全方位政策解读,设置专人专岗指导企业办理业务手续,助力南沙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加油站’,进一步提升广州南沙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有利于增强南沙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广州海关自贸区与特殊区域发展处副处长张鼎炜表示。
今年1-10月,广州海关关区6个保税油库出口加注燃料油总值达12.27亿元人民币,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479艘次,加油量约22.66万吨。
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围绕该关出台的48项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工作的细化措施,依托穗、深、港三地协同优势,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企业在广东省内开展保税油直供业务,探索创新监管模式,联动关区现有液体出口监管仓库,进一步推动广州南沙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保税油供应基地,更好服务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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