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煤炭 > 煤炭要闻 >

    山西一煤矿5名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11-19 10:37 [煤炭要闻]  来源于:山西新闻网    作者:山西新闻网
    导读: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公布一起较大顶板事故的调查报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公司在停产放假、未批准复产期间,擅自组织巷道维修作业,发生顶板事故致3人死亡并蓄意瞒报。该矿5名责任人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公布一起较大顶板事故的调查报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公司在停产放假、未批准复产期间,擅自组织巷道维修作业,发生顶板事故致3人死亡并蓄意瞒报。该矿5名责任人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2月23日20时30分许,紫金煤业公司6103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9.7万元。事故发生后,矿方蓄意瞒报。后经媒体披露,晋中市榆次区政府组织核查,于3月8日查实该起事故。
     
    3月9日,山西省成立省级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现场人员在无临时支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顶板失稳冒落;间接原因包括煤矿安全风险管控不力,现场安全监管缺位,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形同虚设,在春节放假期间擅自组织作业,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等。
     
    事故发生后,矿方篡改材料,蓄意瞒报事故;在榆次区政府已查实事故后,又谎报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共有23名责任人被追责。其中,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该矿矿长、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技术总监等5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1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或作出其他处理,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编辑:东北亚)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