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受理信访时间再延长13天
5月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知称:
根据巡视工作安排,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组(第一至第七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5月27日18时,延长至2020年6月9日18时。
此前,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12个巡视组于3月27日前完成进驻,现场巡视时间为2个月左右。
据报道,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本轮巡视对鄂尔多斯市等7个盟市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4个厅局,以及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国有企业党委开展常规巡视。
从3月23日开始,各巡视组陆续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巡视办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组长分别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并作动员讲话;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据悉,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现场巡视时间为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5月27日。
专项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被巡视厅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下属单位和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煤领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常规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下属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与煤炭资源领域有关的举报和反映。
此次内蒙古针对煤炭资源领域的反腐“风暴”始于今年年初。
据报道,2月28日,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明确提出了“对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会诊’”。
“我区煤炭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源头,必须坚决割除掉、彻底清除净。”石泰峰强调。他还提到,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
当晚,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外发布了自2000年以来在煤炭资源领域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的受理范围。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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