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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特钢债务僵局:债券投资人要求提前偿还本息 限制财务支出

    2016-07-27 17:38 [能源观察]  来源于:华尔街见闻    作者:华尔街见闻
    导读:东北特钢连环债券违约事件仍持续发酵。 据澎湃新闻26日报道,债券投资人要求东北特钢提前偿还全部本息,并要求限制集团单笔或累计超1000万元的财务支出,同时重申,不得采取债转股、资产转移、破产等方式逃废债。 26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在中国
      东北特钢连环债券违约事件仍持续发酵。
     
      据澎湃新闻26日报道,债券投资人要求东北特钢提前偿还全部本息,并要求限制集团单笔或累计超1000万元的财务支出,同时重申,不得采取债转股、资产转移、破产等方式逃废债。
     
      26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在中国货币网上发布“13东特钢MTN2”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包含十条已审议过的议案。其中,议案一要求发行人立即偿还“13东特钢MTN2”拖欠利息,并立即偿还“13东特钢MTN2”全部本金、利息。
     
      “13东特钢MTN2”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4月12日,目前本期利息已违约。
     
      此前,农行分别于4月12日和5月19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期中期票据(13东特钢MTN2)”第一次和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早在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时,投资人就已提出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和资金归集等措施的议案。
     
      但是,东北特钢拒绝了第二次持有人会议议案,并称,如果以企业停产为代价来偿付本期债务,将使整体债务的最终解决陷入巨大困境,这对其他债权人是不负责任的。
     
      事实上,除了13东特钢MTN2投资人之外,“13东特钢MTN1”和“13东特钢MTN2”持有人会议此前也对东北特钢提出了要求,“发行人书面承诺本债券不会债转股、不会恶意逃废债、尽一切手段保证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对此,东北特钢曾于5月底承诺“不会进行债转股及不会恶意逃废债”。
     
      然而,据《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报道,东北特钢董事长却在7月20日举行的2015年第一、二、三期短期融资券第三次持有人会议提出了以债转股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其称“只有债转股能够让东北特钢腾飞”。
     
      当时多位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表表示,不同意东北特钢债转股。“我们的诉求是,要求东北特钢破产。”
     
      此外,根据一财昨日的报道,东北特钢三期短融15东特钢CP001、CP002、CP003持有人第三次会议议案也显示,“再次要求东北特钢书面承诺债券不会进行债转股及不会恶意逃废债并挂网公告”。
     
      15东特钢CP001、CP002已分别于3月28日及5月5日构成实质性违约,至今仍未兑付。15东特钢CP003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东北特钢已经有7只债券将近48亿元的本金违约,其中甚至包含了只有3个月期限的超短融15东特钢SCP001。
     
      中诚信国际此前发布研报称,投资者出于避险情绪,可能会尽量规避辽宁地区相关债券的配置及交易,而再融资困难可能会导致整个辽宁地区的区域风险快速上升。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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