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支队景洪大队贴心救助桥下“蜗居”的流浪人员
经景洪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和了解,2名流浪人员日常取水、洗漱就近在附近河边进行,平时靠捡拾垃圾生活。与8月17日首次发现2名流浪人员后责令限期自行搬离相比,“以桥为家”的流浪人员并未在规定期限自行搬离。这个简易的“桥底之家”仍然摆放着桌椅、被子、帐篷等各类物品,桥下空间内凌乱堆放着大量破烂衣物、捡来的食物以及一些生活用品,随地乱扔的垃圾滋生了大量蚊虫,还散发着异味。同时,这些桥下空间内堆放着的大部分物品均属于易燃物品,若不及时清理,遇到火源就可能引发火灾,严重威胁到公路桥梁安全。 而在那拥挤的空间里,2名茫然的男子正坐着看着景洪大队执法队员们。景洪大队执法队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坐下来与2名流浪男子耐心交谈,当被问及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有没有家里人在这边工作等问题时,其中一名流浪人员表示自己有医院开具的对网络信号过敏、患有恶性荨麻疹的疾病,不能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另一名流浪人员是黑户,景洪大队执法队员又问他们是不是想回家,这两名流浪男子也只是默默地摇了摇头。 面对此前此景,景洪大队执法队员在了解该2名流浪男子相关情况后,耐心进行劝解道:“8月正值西双版纳高温酷暑季节,住在桥下空间内可能会被蚊虫叮咬极易感染登革热,甚至遇到雷暴天气时也无法保障安全,堆放垃圾在此处不仅招苍蝇蚊虫,臭味也难以忍受,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河边洗澡污染水质不说,更是影响你们的身体健康……”2名流浪男子渐渐被景洪大队交通运输执法队员的真诚所感动,愿意接受帮助。 在解释缘由之后,景洪大队经过与相关部门协商,下一步先将黑户流浪人员由景洪市民政局解决落户再安置到社会救助站,另一名流浪人员由景洪市政府江北街道办、市政府江北街道办曼外村委会找寻远离城区的居住点进行安置,让男子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休息。经过省交通执法局西双版纳支队景洪大队的贴心帮助,对居住在国道219线喀纳斯至东兴公路8265米加800米处曼外3号桥下空间的2名外地籍流浪人员的救助安置和搬离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桥上是看风景的好地方,而桥下空间却容易成为乱搭建、脏乱差的聚集地。”省交通执法局西双版纳支队景洪大队执法人员尹永临说,违法侵占桥下空间的情况可谓屡见不鲜,公路沿线有人擅自在桥下建起“自家仓库”,是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桥下空间管理是一场“持久战”。省交通执法局西双版纳支队景洪大队将对辖区所有公路和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进行全面排查复查,一经发现乱堆乱放物品和垃圾等违法行为,立即给予制止,责令相关单位和当事人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公路桥下空间治理长效机制,保持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救济弱势群体并不冲突,本着“民在心中”的初心,坚定“美在路中”的使命,每一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员不仅仅是执法者,更是公路桥梁的守护者、群众的贴心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为民办好实事,既是执法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面对正在渡过汛期的公路桥梁,执法人员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日常巡逻管控力度,若发现乞讨人员将及时进行救助,积极履行“告知、劝解、护送”的工作职责,并快速清理其留下的垃圾,在保障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利益同时也要保证公路桥梁安全和公路路域环境干净整洁。 本网通讯员:白峰 周学文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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