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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双鹰煤炭公司“10·25”较大瓦斯事故情况,4人死亡2人受伤

    2018-10-31 09:35 [事故快报]  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忠俊
    导读:四川省安监局29日向社会通报了该省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公司老鹰岩井1025较大瓦斯事故情况,该井在老鹰岩井在施工密闭时,未将钢轨撤除就直接砌筑密闭墙,形成安全隐患。 10月25日,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公司老鹰岩井-90米水平南1114南回风巷临时密闭处发生一起
       四川省安监局29日向社会通报了该省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公司老鹰岩井“10·25”较大瓦斯事故情况,该井在老鹰岩井在施工密闭时,未将钢轨撤除就直接砌筑密闭墙,形成安全隐患。
      10月25日,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公司老鹰岩井-90米水平南1114南回风巷临时密闭处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该矿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为高瓦斯矿井,证照齐全有效。事故当班井下共有159人。4名工人在1114南回风巷气焊切割密闭墙外轨道时,引爆密闭内积聚瓦斯,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155人安全升井。其中有2名伤者送往资中县人同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通报显示,老鹰岩井在施工密闭时,未将钢轨撤除就直接砌筑密闭墙,形成安全隐患;该井在治理因密闭施工形成的安全隐患时,违规决定在瓦斯聚集巷道密闭墙一侧实施焊割钢轨作业;且井下动火管理不严,并由掘进队电工实施焊割;老鹰岩井因新的采煤工作面投产,致使通风条件不允许1114南回风巷继续掘进,对已经掘进的60多米巷道实施封闭,形成隐患源。
      通报称,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四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永久性密闭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的规定,发现封闭不严或者有其他缺陷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严格井下施焊管控,严禁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以外的其它任何地点实施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各级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务必督促煤矿加强技术管理,严格采序和采掘关系监管,确保所有采掘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制造安全隐患源。
      通报还称,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四川省煤矿事故起数占全国起数的16.36%,死亡人数占全国死亡人数的14.04%,煤矿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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