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生态贫困”,光伏产业要给力
谨防另一种贫困:“生态贫困”
国家近年来以举国之力加大环境治理,一些地区的环境状况也有了明显改善,如京津唐地区去冬今春空气质量就有了大幅改观,但国内生态环境总体上仍面临巨大压力,长时间、大面积的雾霾天气依然困扰着我国大部分省市。以此角度看,环境生态问题已成为与当年广大人民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同样严峻的问题,甚至衍生出了另一种意义上的贫困,那就是“空气贫困”、“环境贫困”和“生态贫困”。
在这场“空气、环境和生态脱贫”的攻坚战中,发展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是打赢战役的主力军之一。近十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实现了从一路追赶、齐头并进到全面超越的华丽转身,在技术、规模、成本上已全球领先,已牢牢执住全球光伏产业的牛耳。
然而,在光伏产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成为阻碍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拦路虎。
狙击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拦路虎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从上游的原材料,到中游电池片、组件等一系列元器件的生产,再到下游的光伏发电,都要全额征收各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更加惊人。仅从光伏发电端看,每度电的税费已经达到1毛7分到2毛3分。事实上,各类税费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光伏产业比较优势形成,导致光伏发电需要补贴的首因。
此外,当前通过指标控制光伏发电规模的管制思路,既不符合也不利于市场化条件下产业的健康发展。产业适度规模化发展,促使设备、技术的不断更新,是光伏成本不断降低的关键因素,倘若一味用指标压制发展规模,成本下降速度将大大减缓。
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了90%,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曙光出现,补贴并不会无限扩大。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报告显示,我国光伏发电补贴将在2022年至2025年间达到峰值,补贴金额在1000亿~1750亿元之间。从2008年到2017年,国家共计为煤电脱硫脱硝补贴超过1万亿元。
呼唤市场化机制和改革性措施
改革开放至今,光伏指标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依然存在,指标如何合理分配不仅让各级能源部门焦头烂额,更滋生了权力寻租和腐败的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家能源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促进更多购电方和发电方直接市场化交易,促使光伏电力消纳和去补贴的完成。可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让企业充分接受市场考验,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
作为绿色电力的光伏发电,理应成为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应当明确全部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提供一条绿色发展的通道。同时,实施全面减免从光伏原材料和设备制造,到光伏发电各个环节的一切相关税负,从总量上计算,这部分税费也并不会对我国当前财政收入造成大的影响。
市场化机制和政策性措施双管齐下,才能解决光伏补贴资金问题。市场化机制方面,建议全面推行碳税政策,同时辅之以“绿证”制度,这将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问题。通过收取碳税还能进一步增加碳排放成本和费用,从而促使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消费逐渐减少,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雾霾及全球气候变暖问题。
从2008年至今,国家为防止污染气体排放,已为煤电脱硫、脱硝补贴了10年时间,投入了超过一万亿元资金。而光伏产业作为关乎全国人民呼吸健康的战略新兴产业,我国财政也完全有能力支撑其峰值时每年1000亿~1500亿元的补贴金额。
为更有力保障全体国民的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我国上下迫切需要且完全有能力像今日的扶贫攻坚那样,充分发挥政治和体制优势,用5~10年时间实现空气、环境和生态的彻底“脱贫”。(刘汉元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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