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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煎熬中的煤炭行业

    2016-07-15 09:38 [能源时评]  来源于:能见    作者:能见
    导读:我国具有十分丰富的煤炭储量,但是不是所有的煤矿都能以与进口煤类似的低成本进行生产与供应消费地。随着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能源行业供需不平衡、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问题进一步显现与恶化,突出地表现在煤矿产能方面。据专业统计,已形成的产能超过50亿吨,
    我国具有十分丰富的煤炭储量,但是不是所有的煤矿都能以与进口煤类似的低成本进行生产与供应消费地。随着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能源行业供需不平衡、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问题进一步显现与恶化,突出地表现在煤矿产能方面。据专业统计,已形成的产能超过50亿吨,而目前的有效静态需求在35-40亿吨之间。
    中央政府经济会议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五大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断板。今年全国要淘汰煤炭落后产能6000万吨。关闭落后产能煤矿1000座。唯一的疑问在于:从宏观政策角度,何种的政策工具(Instrument)可以用来实现这一目标?而所谓“落后产能”的定义又是如何?在经济供给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僵尸企业退出)与需求侧刺激需要并重的背景下,能源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似乎又有简化为淘汰“落后产能”的趋势,“关停并转”似乎成为简单明了的“抓手”。如何防止这一过程中的自由量裁,是一个巨大的任务。
    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13.4亿吨,同比大幅下降8.4%,高于需求下降的程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投资下降33%,5月末规模以上原煤生产企业库存同比下降6%。这种全面的下降,可以预见的,包含着巨量的政策干预,而不是市场动态发展的影响。
    这些干预,以传统的煤炭大省山西省为例,包括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所有煤矿按照全年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大部分煤炭产能都至少减少了15%,甚至更多),核减叫停违规、违法矿井,整合整顿部分矿井,职工分流、安置、转岗培训,提前5年退养等。这些采取的措施,潜在地,将对煤炭、能源与经济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相关的从业者、企业与行业发展。这些政策如何评价,对解决煤炭行业困难是否短期与长期有效、是否基于明确的价值标准(比如全社会成本最小)合理,以及基于目前的法律体系是否合法,仍是一个开放的问题。本文拟从微观个体、中观企业、宏观能源政策三个尺度探讨2016年之后发生的现象与潜在的影响。
    微观个体——从业者需要社会政策的帮扶
    随着煤炭价格从高位不断回落,2012年前高速扩张的煤炭行业与企业的利润不断下滑,这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煤炭从业者的收入。企业亏损面扩大,减发、欠发职工工资的现象不断增多。按照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也意味着煤炭从业者在拥有了之前从未有过的假期的同时,实际收入的下降。卓尔德研究中心在山西中部某大型煤炭企业的调研证实了这一点。
    该企业属于年产量超过8000万吨的大型煤炭企业,2015年人均工资6万多元。但是2016年,目前已经推出停发3个月工资,以偿还到期贷款的决定。非生产相关人员、辅助人员每年将放假三个月。
    这无疑意味着实际收入的大幅减少,这对于过去几年扩张期间,增加杠杆买房买车的家庭无疑是个增加的压力,对于处于贫困收入阶层的更是巨大的打击。
    社会政策的有效帮扶,是必要并且关键的。这需要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住底线。
    中观企业行业——严防市场扭曲
    煤炭行业的微观个体需要扶持,但是,困境中的煤炭行业的帮扶,应该仅限于社会政策的范畴,也就是民政部与财政部的工作职能,而不能通过扭曲市场的方式形成对煤炭行业与企业的干预。这将给整个国民经济,特别是煤炭下游行业造成不利的影响,从而产生传导效应,造成更大的社会损失。目前,这方面的苗头已经出现,亟需政府在严防市场扭曲方面发挥作用。
    这种表现之一,是煤企价格同盟。据媒体报道,5月下旬,四家大型煤炭企业在北京举行“4+1”会议,决定6月四大家下水煤价格较5月普涨10元/吨。而在此之前,第三次喷吹煤和烧结煤涨价幅度会议也公开进行;4月25日炼焦煤会议,会议决定统一各家意见,会议上要求各家涨价幅度在30-50元/吨之间。
    对此,对市场垄断行为的调查机构——发改委反垄断局需要及时介入,启动反垄断调查,对其中是否涉嫌垄断行为进行法律解析,维护市场的正当秩序。
    另外一点,是去产能,必须是企业自己决定命运。2016年5月初,人民日报发表《权威人士谈中国经济》的采访,特别指出,“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该“断奶”的就“断奶”,该断贷的就断贷,坚决拔掉“输液管”和“呼吸机”。
    从这一原则可以看出,所谓的“去产能”,关键是政府要减少对行业的扭曲与干预,而不是政府去决定“谁留谁去”,谁关谁扩。这往往意味着巨大的自由量裁风险与对市场的进一步扭曲。
    这其中,特别是要废除对能源效率指标的“迷恋”与大矿的偏好。资源都具有稀缺性。节能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合理的,不需要优先,并且不节能的代价已通过价格得到了体现。大不一定比小好,“小而美”的案例很多见。之所以现实中存在那么多企业,而不是一个行业一个巨无霸,证明规模经济是有边界的。超过了这个边界,企业“大”就不如“小”更有经济效率。一个东部靠着负荷中心的煤炭,尽管生产成本可能更高,规模也相对小,但是其节省运输成本,相比于遥远的西部矿井,哪个更好,绝对不存在一刀切的答案。
    短期市场价格低迷,不代表不具有长期的资产容量价值。政府需要做的是减法,减少对市场的扭曲,而不是加法,成为市场的“指挥官”。
    这方面,美国有一个类似的案例。在美国的相当部分地区,目前天然气价格已经低过了煤炭,煤炭行业同样举步维艰,存在着被天然气替代的市场驱动力。2015年,奥巴马政府推出了行政命令管制性质的《清洁电力法案》,通过环保署的排放标准管制燃煤电厂。这一法案遭到了20多个州的起诉。但是分析这20个州的能源结构,可以发现,他们在这一法案中并不会受到多大的约束,很多州是发展风电的先行者,很多煤炭的大幅减量使用已经是发生的事实。但是,他们对于市场力的驱动会欣然接受,但是如果是环保署告诉他们这么做,这属于“驱使”,消除了未来回到煤炭(如有必要)的可能性。
    企业是关是留,只有企业自身最具有发言权。这方面,废除煤炭相关的任何规划,减少对企业决策的干预,将是非常必要的。
    宏观能源政策——煤炭没有必要在短期内实现峰值
    近年来,对中国各种高耗能产品,以及煤炭,甚至能源消费是否达峰的讨论非常热闹。从2014-2015年看,中国能源消费不只是“达峰与否”,而是“开始下降”了。但这对于说明长期的趋势的关联度是存疑的。且由于这种“负增长”,使得“何为达峰”都需要重新界定。
    以煤炭消费为例,如果其增长是完全平滑的,年增长率从高达10%一直下降到接近0%,那么可以清楚地讲“煤炭的消费达峰了”。但现在的情况是,煤炭消费在2015年下降了接近4%。未来重新进入上升阶段(无论增长率多少,如略大于0%就有可能在未来若干年后创新高),现在来看是完全可能的。如此,“达峰”会经历什么样的过程?不如说“波动”更合适。
    中国煤炭消费有可能达峰,当然也可能还会创新高。这对于一个开放的能源经济系统是无比正常的,取决于技术、政策、国内外市场与治理,甚至是各种突发事件。一个相比预计与展望更有价值的问题是:中国有必要从政策角度避免煤炭的继续增长吗?要回答这一规范性问题,有必要明确我们的价值标准是什么。是基于何种的目标与考量,来决定需要或者不需要煤炭的“尽快峰值”?
    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来看,能源与经济的增长总是联系的,尽管这种联系时而紧密,时而松散。从GDP增长率与煤炭的增长率来看,过去几年二值已经出现大幅的差异,前者在6%-7%左右,而后者大大低于这一水平,过去两年出现了负增长。这使得单位GDP煤耗强度出现了更加快速的下降,20年平均年平均下降4%,而过去两年是10%。未来,GDP增速政府力图保持在6.5%左右。如果煤耗强度无法实现这一水平的下降(这是过去长期的趋势),那么煤炭的消费在绝对量上将是增长的。在预测意义上,这种可能性笔者认为是存在的。
    从能源节约角度,限制能源消费的唯一的理由在于日益增长的能源安全担忧。但是,这对于煤炭的消耗来讲,显然还不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储量丰富、产能巨大、对外依存度不高。在世界能源价格低迷的情况下,节能的经济价值也有所下降。
    从环境减排的角度,减少煤炭消费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燃煤带来的环境污染。但是,这一有效性还远远不能构成需要这么做的理由。因为可能首先存在更好的减少污染的措施,比如治理散烧煤,加强末端治理等。就减排而言,采用何种方式减排比能否实现减排更重要。因为实现减排有一个最根本最极端的手段,就是把能源基础设施关停。如不考虑实现手段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那么其与极端的直接关停在性质上是相近的。如果实现减排的成本超过减排带来的收益,那么这种减排将减少全社会的资源支配与福利,就属于得不偿失的做法。
    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而言,的确,减少温室气体、实现2度甚至是1.5度的气候目标,基本意味着煤炭消费在短期内就需要下降为0,超过80%的储量必须永久的保留在地壳中。这一点是无比明确的。这一问题复杂程度的下降,使得采用何种方式实现煤炭消费的下降变得区别不大,无论是强制的关停煤炭利用设施,还是煤矿,还是征收足够高的碳税以反映其外部成本,只要“瞄准煤”就可以,一定程度上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一说。
    但是,问题在于,中国的承诺,无论是2030年达峰,还是实现20%的非化石能源目标,都对煤炭消费的达峰缺乏明确直接的含义。实现20%非化石在很大范围是达峰的充分条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也并没有排除煤炭绝对值小幅增加(比例需要下降),可再生能源大幅增加,而其他化石能源小幅下降,从而实现目标的可能性,特别是在2030年之前。因此,基于我国的气候政策,煤炭消费也没有必要短期内达峰。
    总之,无论从中国自身的经济、能源与环境治理角度,还是实现国际的气候承诺的角度,简单的答案是:没有必要在短期内实现煤炭达峰。并且,达峰与小幅增加,对于目前的能源环境形势与治理,并没有太本质性的区别。这同样是一个连续区间上的问题,0%的增长与0.5%的增长,尽管性质差别很大,但是其影响上差别很小。
    当然,对于全球气候减排事业而言,目前的各国政府政策与行动距离2度与1.5度的世界还相当遥远。如何能够打破这种气候减排停滞不前的状态,是很多领域,特别是政治学、社会学与经济学研究与探讨的热点。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国能够超越自主减排承诺, 那么对全世界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世界让中国确信,这样做是值得的。这系于中国与其他经济体的深度减排合作。在此之前,煤炭的绝对性减少是缺乏充分理由的。
    目前的煤炭行业,可以说处在煎熬中,但是从包括煤炭消费者在内的煤炭市场来看,这无疑是一个我国目前发育最为良好的竞争性能源市场。煤炭企业需要研究市场动态,制定自己的风险规避策略,避免无法承受的趋势性错判,综合运用合同、期货等金融工具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的确定性与稳定性(而不是高风险高收益)。从整个管理体制来看,要格外防止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各种所谓的产业规划、改革、调控、安全等名义粗暴干涉煤炭企业的经营自由,特别是产量、价格、卖方等关键决策变量。
    这是煤炭行业健康平稳运行的关键,更是关联产业与国民经济之福。煤炭的形势很坏,但是没有坏到人们想象的那个程度。煤炭行业已经开始出现某些积极变化的信号。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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