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领域如何预防和控制风险
摘要:文中首先对工程造价领域管理进行了分析,接着提出了在招投标阶、工程施工等阶段实现风险控制,在工程造价管理的风险预防中指出了补充工程量清单、成立裁决委员会以及竣工图为主的结算等应用设计。 关键词:工程造价;招投标阶;风险控制;风险预防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then put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of risk control in the bidding stage, the construction stage, the risk prevention of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pointed out the bill of quantities, the establishment of supplementary Award Committee and as built drawings based settlement application design. Key words: project cost; bidding order; risk control; risk prevention 1 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建设项目具有如下特点,即建设周期长、资源消耗大、参与建设人员多、计价复杂等,这些是实际操作中则表现出了诸多问题,它包括参与主体多、阶段性管理、动态的管理、系统化管理等。以下我们简单做个分析。 其一是参与主体多。它主要表现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参与主体包罗万象,既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也有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 其二是阶段性管理。其主要说明了工程进行的不连贯性。从可行性研究开始,依次进行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每个阶段工程造价文件都不一样,作用也是天差地别。连同工程造价的管理也要进行分割,分不同阶段阶段实施。 其三是动态的管理。这集中反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物价、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在内的客观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且在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和重点都呈现出不同面貌,如招投标阶段投标报价能够反映市场的价格,而施工阶段,在满足合同质量和进度要求下会致力于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最后是系统化管理。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汇集诸多内容的系统,这就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原理、观点和方法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才能在实现有效的管理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2工程造价管理的风险控制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风险是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要想达到合理确定其造价,就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务必得到一个确实可行的数据标准。一般来说,工程造价的实施阶段大致可分为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承包方参与的阶段有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内容。 以下我们主要按照工程造价的阶段顺序,对风险控制进行详细的分析。 2.1 招投标阶段 首先是招投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活动。其指的是招标人在发包建设工程项目之前,以公告或邀请书的方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有关要求,公开招标条件。而投标人则根据招标人发出的信息提出报价,最后由招标方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该交易活动是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即由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 2.2 工程施工阶段 其次是工程施工阶段。经过第一步的投标活动,由中标人提出开工报告和建设年度计划。在获准施工阶段,其运行方式是按照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既要以合同价为基础,又必需将经济变动因素如因物价上涨引起的造价提高问题考虑在内,还必须关注到施工过程的费用变更,从而合理的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拨付。 2.3 竣工验收阶段 最后是竣工验收阶段。该阶段,假使建设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任务,需由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其组织验收。一般来说,若质量检测合格,由承包商提出竣工结算书,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核无误后,确定竣工结算价。 至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则要求投标人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还必须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合理可行的方案,力求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作为施工总承包商,通常是在招投标阶段向招标方报出合理的价格,在施工阶段则致力于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的处理工程变更、洽商,合同价款的调整,并收集好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为最后进行的竣工验收阶段做好一切准备。这样才能确保中标人的利益最大化。 3工程造价管理的风险预防 3.1 补充工程量清单 通常,在招投标阶段,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可以增设补充建设工程量清单,即投标人可以对工程量中出现的漏项缺项可以进行修正和补充。一旦这些清单得到招标人确认后便可以成为工程量的组成部分。这种补救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可以体现投标人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由于投标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方面的错误,让中标人承担风险,造成其额外的损失。总而言之,工程量清单的设立,可以让工程造价趋于合理。目前,分部分项为闭口建设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中一般都会有标有的如下明确的说明:投标人在复核和验算工程量过程中,发现招标人所提供的建设工程量清单子目及工程量与图纸有差异(每项工程量差异>±3%时,漏项、错项现象发生,建设工程量清单子目内容描述有重大差异等)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如若投标人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无任何疑义,结算时不再调整。或者告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仅供参考。然而有趣的是,大多数投标人面对这种情况时常常选择视而不见,最后便落了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究其根源,无外乎是因为当前的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投标人会担心自己提出的漏项、错项子目不但不会得到招标人的认可,甚至可能引起咨询单位的反感,不利于中标。然而,换个角度想想,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不复核工程量或者不仔细复核工程量,无形中使国家实行工程量清单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假使工程量存在漏项、错项却没有人提出,这将会为后期施工埋下隐患。因为在后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将不再认可对这些事项,承包人只能承担由投标人或造价咨询单位造成的漏项、错项的风险。此外这些“零成本”的工程将由承包人独自承担。换言之,承包方的成本投入无形中增加,出于利益考虑,会有多少承包单位会甘心接受?到最后又将酿成新的工程质量事故了。 3.2 成立裁决委员会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方工程咨询机构(定额办)的人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对每个工程的问题都进行合理专业的解答。因此,本人认为,在施工阶段应当成立裁决委员会。即工程动工前,由工程参与各主体指定有丰富工作经验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的人,组成裁决委员会。其主要负责在工程实施中对各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一旦出现意见分歧,则需要各方拿出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从而能够避免由于意见相左而相互扯皮拖延工程的现象了。这样也能维护各方的经济利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3.3 竣工图为主的结算 一般而言,在竣工结算阶段,招中标双方以竣工图为主结算工程,工程中的变更洽商部分的结算也该参照竣工图中相关内容。然而,实际施工中,关于工程变更和洽商部分,由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没有及时给予确认或者不予以确认,为了避免损失,大多数承包单位只能采用偷工减料的方式。这是因为束于合同,工程不得不如期完成;但是针对那些该不够成本或零成本的工程,也必须找到变通方式减少损失。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工程质量不合格事件频频发生了。幸运的是,一旦工程中的变更洽商部分采用竣工图结算后,承包商的利益总算得到更合理的维护。 参考文献: [1]郭强. 浅议公路工程造价风险控制[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10:212-213. [2]张杰. 工程造价的风险控制刍议[J]. 建设监理,2009,09:62-64+85.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