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核查,不能“一刀切”
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相关事宜仍然进行中,2022年10月28日,第一批合规项目名单公布,项目数量共7344个,涵盖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公示期于11月7日结束。
然而,仍有大量项目尚未进入合规名单,投资企业对于补贴核查的处理标准仍疑问重重。目前可以明确的是,进入第一批合规名单后的项目可以拿到绿码通行证。据笔者了解,剩余项目仍在具体审核中,结果尚未得知,不过未进入名单的项目也并不一定会受到或者说不一定受到定格处罚。目前补贴核查还在进一步确认审核中,最终的处罚将分为若干情形进行定论。
笔者采访了数位多年来一直深入新能源电站开发一线的资深人士,大家认为,于法于理,新能源补贴核查的审核标准不能“一刀切”。一位熟悉新能源发展历程的行业人士解释道,“结合补贴核查,新能源发展有其特殊性,围绕目前核查关注的两个重点问题,一是全容量并网,二是项目交易,应该结合不同的情景制定合理的规则”。
事实上,新能源行业发展至今,不过十年时间。201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正式拉开了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发展的开端。从核准制到备案制,从领跑者到竞价,光伏产业的发展经历了数轮管理政策的变迁,也在这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完善。一些出现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情况,以“秋后算账”的方式被介入或者导致取消补贴电价,并不合理。
全容量并网是此次补贴核查中的重点,核查标准之严包括要核查项目施工日志、电网发电曲线、主要设备生产/到货日期,部分项目甚至调看了卫星图片来确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全容量并网。
但是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全容量并网的具体定义来自于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根据这个文件,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由地方能监部门与电网公司认定,分批次并网的应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认上网电价。地方能监部门与电网公司无法认定的,暂按上述《办法》进行认定。但是在此之前,行业管理文件中并没有针对全容量并网的明确定义以及标准。
另一方面,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是否允许光伏电站在抢装节点时部分并网大多由电网公司认定,笔者了解到,部分省份这一做法是被允许的,这意味着不少项目都采用部分并网的方式完成了抢装。
事实上,部分并网大多是被动选择的,这并不是投资商或者EPC企业的初衷。补贴政策制定并网截至期限原本是为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抵制圈而不建的现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每逢行业抢装必出幺蛾子。譬如供需矛盾导致的供应链价格上涨、电网/外线的额外支出、验收时间、土地、阻工加上近三年的疫情影响等等,新能源行业的每次抢装都是在腥风血雨中坚持下来的。
“对于补贴核查,作为投资企业也支持核查组查处恶意骗补的行为,但对于一些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常规现象,希望可以因地制宜进行处理”,上述行业人士补充道。
另一方面,尽管新能源产业发展历程尚短,但从全球范围来看,电站交易已经是一种常规情况。就国内来看,光伏电站发展之初由于单体规模小、能量密度低、政策不明确导致风险较高等先天因素,并不受传统发电企业的青睐,可以说中国的光伏产业无论是制造业还是应用端,早期的发展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参与与贡献。
但正如某行业人士所评论“新能源是一个周期性明显的行业”。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能源行业仍然是一个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市场,在周期波动时民营企业出售电站资产换取现金流、优化资产结构亦是一种合理的市场行为。
同时,由于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来自于补贴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的风险,作为风险偏好较低的国有企业也需要通过民营企业灵活的运行机制来规避部分风险,对于以开发作为主营业务的民营企业来说,承担较高的风险获取一定的回报也是常规的市场行为。
“补贴核查是中国新能源发展史上最为严重的信誉挑战,受到牵连的企业不在少数,作为先遣部队的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投资数年,但补贴被拖欠带来的资金成本以及为了存活下去贱卖资产的也不在少数,不考虑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的核查势必会影响新能源投资的积极性。平价之后,虽然新能源投资不再面临补贴的问题,电力市场交易、土地风险等等政策朝令夕改,新能源25年的投资周期没有可以明确的测算边界,这项投资就变成了一个不定时炸弹”,另一位熟悉行业的资深人士表示,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核查标准。
实际上,这一点已经有所体现,补贴核查启动后,部分央企已经收紧了新能源项目并购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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