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前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开始清算
5月2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本次资金清算范围为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前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和公共独立系统。
《通知》指出,本轮清算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下属各省级电网单位以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需通过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2012-201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审核和汇总材料将于8月30日前行文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此外,《通知》强调,对于项目并网发电时间内电价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清算时应分时段填报收购电量和所对应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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