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陕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9月7日向咸阳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咸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推动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3个方面10条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新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持续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应急绩效升级,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落实《咸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精细管控45条》规定,全市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系统实施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快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雨污水管网建设。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强化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打造“五主导、四特色、四新兴”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新兴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绿色份量。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有序推进“旱腰带”采石矿山生态修复,加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治理,巩固渭河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成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研究全市碳排放达峰计划和路线图,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整改任务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定期督导检查。各市区县党委、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各市区县及市级相关部门主动认领各自承担任务,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各牵头整改单位履行整改抓总职责,负责整改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汇报和验收销号,并收集整理当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限进度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问题,按月通报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提出督办意见,由整改督办组督办落实。
四是严格销号标准。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履行整改销号手续,确保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等问题发生。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责,按有关程序实施处理并向社会公开,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六是加大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平台,追踪报道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曝光环境突出问题,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好的做法和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分解为3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市级包抓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下一步,咸阳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奋力谱写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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