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
江西省多措并举推动建筑垃圾治理,着力提升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
推动源头减量。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推进集成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实行分类收集。工程垃圾应在建筑工地便于运输的场所收集存放;拆除垃圾按材料类型设置临时存放场所;装修垃圾应在住宅小区内方便运输场所设置收集容器;工程渣土应结合场地条件临时存放,保持堆体安全;工程泥浆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沉淀池,经脱水预处理后形成干泥,集中堆放。
落实分类运输。拆除垃圾按类型不同分别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装修垃圾实行密闭“换箱直运”。工程渣土和工程干泥就地实现土方平衡或就近运输至需要土方平衡的工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
推行分类处理。工程垃圾经粉碎加工和分拣再利用,混凝土经破碎、筛分为砂石、钢筋等,砂石可作为混凝土再生骨料,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拆除垃圾可采用破碎、分拣一体化工艺处置;装修垃圾经过人工和机器拣选,分为重物料、轻物料、无机细粉料等,重物料可用作路基材料等,轻物料直接进入再生资源体系,无机细粉料用作干拌砂浆等。
开展存量治理。对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存量建筑垃圾,有计划开展资源化利用进行减量,回收利用后要及时实施生态修复,平整复绿,有条件的可改造成休闲公园等。
据介绍,我省将创新运用PPP模式,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运营,保障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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