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及瓶装液化气管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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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高层居民燃气用户: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0.4条第一款“在高层建筑内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以及省、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区已完成7个小区的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建设工作,获得群众普遍认可,下一步我区将全面开展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工作。
为确保瓶装液化气向管道燃气平滑过渡,保障居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6年7月前实现全区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全覆盖。
2.辽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本次管道燃气改造建设实施单位,请广大居民用户及时配合相关报装手续的办理。
3.小区燃气管道建设完成并通气后,将全面禁止该小区高层建筑用户使用瓶装液化气。
管道燃气建设是保障居民用气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关乎每一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响应、主动配合,与我们携手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便捷、宜居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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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所属中国机械进出口...[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