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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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政策解读
2025年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呼政办字〔2025〕43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旨在系统推进呼和浩特市燃气事业安全、绿色、智慧发展,构建多气源保障、管网优化、应急健全、智慧高效的现代燃气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能源支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韧性,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天然气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特编制本规划。《规划》近期目标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全面统筹建设全市现代燃气体系,进一步推动燃气行业的智能化、数字化和绿色转型。
1.双碳目标引领: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促进燃气清洁高效利用。
2.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依据《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现燃气设施与城市发展协调布局。
3.多气源保障供应:在原有长-呼线、长-呼复线基础上,依托“陕京四线”、“大和线”引入省际长输管道气源,加强全市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
4.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响应国家关于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要求,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
5.用气结构调整:结合热电联产及清洁供热趋势,明确燃气在供热系统中的调峰定位,调整供热燃气用量,精准匹配我市未来用气需求。
二、政策依据
1.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
2.规划文件。《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各旗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呼和浩特市供热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
3.技术标准规范。《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等国家标准。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双碳”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燃气发展规律;以《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指引,依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韧性,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天然气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向。
(二)规划目标
1.提高管道天然气利用率。稳步提升天然气覆盖与消费能力,实现中心城区年用气量近期8.3亿立方米、远期9.8亿立方米;旗县近期1.8亿立方米、远期5.5亿立方米,全面提高各旗县区气化率。
2.加强天然气气源保障。构建多源互补、互联互通的供气体系,优化供气格局,建立分级合理、功能清晰的区域输气管网,提升管网输送能力与安全运行水平。远期依托陕京四线、大和线等气源通道,加强与上游合作,形成多气源、多方向的外部供应保障系统。
3.建设干线输配网络。加快建设“四大气源通道、九大门站、一条主动脉、次高压供气环网”的干线输配网络,实现长输管线与现状管网有效衔接,提升管网整体供应保障能力与设施效能。
4.推进老旧管网隐患改造。持续推进老旧管网与安全隐患管线改造,针对材质不合格、超期服役等突出问题,结合管网评估结果加大更新改造力度,保障燃气管网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5.推广信息化燃气安全系统应用。构建燃气地理信息系统、数字运营管理平台等一体化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燃气输配系统运行数据监控、泄漏监测及远程调控全覆盖;推广智能燃气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智能化设备,深度融合燃气设施保护机制,全面提升燃气管网安全运营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四、实施时间
《规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人:曹克艰 联系电话:0471-3960326
政策原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呼和浩特市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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