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9月8日,安徽省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无为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其中: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28元/立方米、3.56元/立方米、4.52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42元/立方米。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无为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155号
无为市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根据我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无为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28元/立方米、3.56元/立方米、4.52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42元/立方米。
二、调整阶梯气量
第一档为每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每户年用气量为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含),第三档每户年用气量为1200立方米以上。
单户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分档气量增加8立方米,用户可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到各燃气经营网点办理。
居民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同一年度内可累积、可结转,结余气量不跨年度结算。
三、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对经市民政局确认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用气提高补贴标准,由原设置的每月3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调整为每月用气费用支出免收、减收12元,即每月用气费用支出不足12元,据实免收;超过12元,减收12元。
四、执行时间
根据8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会议要求,调整后价格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有关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低保户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妥善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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