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
近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批复了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该项目总投资8.3亿元,新建输气干线264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起点为克拉玛依市九区一级配气站附近,末点为塔城市末站,沿线设站场4座,设计输气量5亿立方米/年; 新建3条支线管道,全长143.5公里。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塔城地区塔城市、托里县、额敏县、裕民县及农九师部分团场共16万户60万人生活用气,与煤炭相比,可减少燃煤30万吨标准煤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3万吨。项目建设对优化塔城地区能源消费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新疆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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