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拟调整天然气价格 低保户每月优惠政策不变
公告
10月15日市发改委拟召开宜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调整及非居民价格联动方案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1名听证会参加人,将围绕调价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规定,现将宜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调整及非居民价格联动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
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17:30。
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总部大楼(宜化双子楼)A座六楼会议室多功能厅。
听证方案要点
宜昌城区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具体气量分档及气价标准为:
第一档用气量为0-36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3元;
第二档用气量在361-6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67元;
第三档用气量为601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40元。
(一)宜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式价格调整方案
宜昌拟调整天然气价格 低保户每月优惠政策不变
说明:
1.属居民类气价类别但不执行阶梯式气价的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居委会等)在一档居民气价基础上加价0.03元,即每立方米2.70元。
2.城市低保户每月免费用气3立方米/户的优惠政策不变。
3.居民类销价不实行淡旺季浮动及上下游价格联动。
(二)宜昌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方案
(1)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的实施范围为全市管道天然气通气城市,仅适用于因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城市燃气企业成本变化。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是指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购进综合价格调整导致的销售价格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与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涨跌同向联动。
(2)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公式为: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综合购进价格-基期综合购进价格)/(1-产销差率)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多气源供应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按照该市、县(市)不同气源的气量加权平均计算;产销差率按该市、县(市)近三年平均产销差率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5%。
2.价格联动相关程序
当上游价格调整造成非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发生变化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价格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3.调整幅度及调整时间
为减少上游价格小幅频繁波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影响,非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变化额度每立方米小于淡季价格5%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变化部分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调整时间与上游价格调整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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