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天然气“批发价”调整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省门站价格并轨。按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国家到我省基准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4元。自2018年7月1日起,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由每立方米0.35元降至0.24元。
基准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4元
江西省发改委透露,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省门站价格并轨。按照国家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国家到我省基准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4元(含税,下同)。
居民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并轨后,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今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2019年6月10日后允许浮动。
同时,考虑到今后基准门站价格浮动等不确定因素,为保持居民用气价格基本平稳,此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每立方米下降0.11元
降低省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自2018年7月1日起,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由每立方米0.35元降至0.24元,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有关业内人士分析,下调天然气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是降低用气成本、促进江西省天然气加快利用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还将进一步降低我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天然气价格的下调,减少了非居民用户能源消费的成本,使天然气在非居民用户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加快天然气的发展,有助于我省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有助于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
8月底前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江西省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各地要将省基准门站价格并价、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降价和天然气增值税率由11%降为10%降税共三个空间,用于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并于2018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
同时,各地要抓紧做好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和核价工作,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过高的配气价格,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此项工作已列入今年国家和省重点价格改革任务事项调度管理,请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同时,为适应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需要,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价格联动周期和联动幅度等事项,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随上游价格涨跌及时作相应同向调整。价格联动机制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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