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上调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
山西省发改委11月9日下发通知,上调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燃气管输企业供各城市冬季非居民天然气的门站价格。根据各个门站的实际供气量,每立方米天然气分别上调0.181元、0.2715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保持不变。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调价的背景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北方分公司,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价格上浮幅度内,上调了供我省冬季非居民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为了及时疏导气价矛盾,解决今冬供应压力,经研究,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燃气管输企业,供各城市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上游价格变动情况等额上调。
此次调价公司涉及到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朔州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等企业。
对省内管输企业单独输送销售的煤层气,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不高于省内规定的省内管输企业供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购销差价支付管输费用。直供燃气热电企业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按照上述管输企业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等额上调,具体由供需双方,结合供气品质等实际协商确定。新增需求部分的气量,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竞拍,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并按不高于现行规定的省内管输企业供当地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购销差价支付管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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