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加强液化气市场监管和安全管理
6月30日讯 日照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液化气市场监管和安全管理,防范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意见》规定,液化气经营企业要严把气源质量关,在充装、销售液化气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控制,不得以次充好、掺混二甲醚等其它成分,不得缺斤少两或出售残液超标的液化气,损害用户利益。
目前日照市液化石油气用户大多使用自有钢瓶,定期检测意识不强,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流通使用现象较为突出,针对这一现象,《意见》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要通过购置新瓶、低价折旧等方式回收用户现用钢瓶,逐步将全市液化气钢瓶产权由用户所有转变为企业所有,可通过签订液化气钢瓶托管协议等方式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有效控制报废、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液化气钢瓶的流通使用现象。
了解到,去年年底,山东省淄博市也采取了这一方法,液化气经营企业通过购置新瓶、低价折旧等方式回收用户现用钢瓶,逐步将该市液化气钢瓶产权由用户所有转变为企业所有。
《意见》就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做好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规定,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液化气市场点多面广,涉及储存、充装、运输、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意见》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安监、质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燃气管理等多个部门根据职责共同监管液化气市场。
《意见》还规定,涉及液化气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违规充装不合格钢瓶、掺混二甲醚、倒气卖气等扰乱液化气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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