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率先推混改方案 将分业务实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21日获悉,中石油日前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
这是混改加速落地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选择了7家企业或项目,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目前,正在组织审议批复试点方案,其中4个已经批复实施。
作为占据中国石油工业绝大部分市场、资源、政策优势的“巨无霸”,中石油混改的呼声一直不断。直到2014年,中石油才真正动刀,审议批准了扩大辽河油田、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和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之后2015年又选定新疆作为销售和勘探开发试点区域,签订深化油气资源合资合作的框架协议,拿出部分区块与地方国有资本及民营资本合作开发。
据了解,《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了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原则,提出分类推进、引入各类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等主要改革举措,对于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完善经营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按照不同业务单元进行分类指导,坚持突出主业、优化结构、搞活机制、提高效益原则。
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此前,发改委已明确东航集团、联通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中央企业列入第一批混改试点。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垄断领域的混改一直是难啃的硬骨头,该领域混改对整个混改乃至国企改革有着牵引作用,攻坚就在这两年。2017年将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落地之年,预计垄断领域有望最先在销售端和新增板块引入社会资本参股或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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