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启电改快进模式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回望2015年,体制革命成为能源结构变革的重点,其中以电力体制改革尤甚。如今,在“计划电”向“市场电”迈进的“新常态”下,山西作为传统能源大省,力求用改革的办法,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生产结构来提高电力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推动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山西扛起“改革旗”
今年年初,《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获批,山西成为国家电网公司覆盖范围内第一个全省域电改综合试点,也是继南方电网公司覆盖范围内的贵州和云南之后,全国第三个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
其实,自去年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公布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大幕便徐徐拉开。随后形成的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及规范自备电厂等六个核心配套文件,更是进一步细化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路径。山西作为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道路上,主动出击,扛起改革大旗。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山西能成为电改试点之一,既有基础也有需求。首先,据山西省公开的电力数据显示,2014年山西省电力装机6305万千瓦,居全国第八位;全社会发电量2643亿千瓦时,居全国第六位;外送电量820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三位。这些电力资源无疑为山西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其次,作为能源大省,山西目前陷入产能过剩的泥潭中,以煤为主的畸形产业结构,限制了煤电铝等资源优势的发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使得山西亟须通过改革激活省内外市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可见,在山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对其电力产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更对全国资源型地区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加速推进“山西电”
如果说,全国电改铺开了一张令人瞩目的“设计图”,那么山西电改则是“设计图”落地生效的一张重要“施工图”。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山西将重点放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其次是拓展省内、省外两大市场。进一步激活山西省内用电市场,以大用户直接交易为基础,逐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的领域和范围;同时,向国家争取外送电通道建设和电量配额政策,完善省际沟通合作机制,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融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不断扩大晋电外送规模。
然后是实现三个规范。即规范交易机构运营,完善市场功能,在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范围内,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市场交易,建设、运营和管理交易平台,提供结算依据等相关服务;规范市场化售电业务,明确售电主体范围和准入标准,试点先行,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将自备电厂纳入统筹规划,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落实自备电厂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与公用电厂公平参与优选。
同时,山西省还明确了两阶段改革目标。第一阶段计划到2017年初步构建山西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该省全社会用电量的30%,外送电能力力争达到4400万千瓦;并重点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科学规范自备电厂管理等八大任务。第二阶段则是经过三年或更长时间使山西电力市场化体系全面建成。这包括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基本完善,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形成发电侧、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等,使山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
此外,近期出炉的《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则是重点在山西电改的售电侧方面进行了细化。
2016年至2020年,山西省将用5年时间实施售电侧改革。通过采取试点先行的方法,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准入,多途径培育市场竞争主体,赋予用户更多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竞争结构和市场体系。以自主协商交易为主、集中撮合竞价交易为辅,协商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场化交易。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山西作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既要解决自身电力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又要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要统筹电力供给侧和需求侧,把电力产业发展重心从规模扩张转到系统优化、提质增效上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从发电、输配电、用电三方面共同努力,降低供电成本,从而提升山西省电力竞争力。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