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胶带运行一部党支部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当前,在举国上下共同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督促和推动各级党组织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内蒙古南露天煤矿胶带运行一部党支部认真学习内蒙古公司纪委制定党员干部行为规则,共同遵守并抓好贯彻落实,团结带领部门职工以更大决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一是杜绝不当言论方面。不准编造虚假疫情、险情、警情信息,或散布、传播虚假信息,以及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言论;做到多一分理智,少一些冲动;多一分清醒、少一些盲从,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勇于同信谣、造谣、传谣特别是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作斗争。 二是遵守留观规定方面。不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意孤行,我行我素,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和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防控措施,随意违反隔离留观规定,擅自外出,甚至组织或参与婚丧嫁娶、牌局、酒局、饭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做到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认真落实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服从隔离留观安排,不串门、不聚集,理性处置疫情期间各类事项。 三是执行工作任务方面。不准借助“弹性工作制”名义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计划,降低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做到不折不扣落实内蒙古公司党委和本单位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兼顾,确保疫情防控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不推诿、不拖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是规范监督执纪方面。不准在防疫期间,未经本单位党委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擅自监督检查、抽查正常工作人员,且随意运用约谈提醒、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监督;做到更加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保证监督权力不任性、不妄为,确保监督检查与追责问责对疫情防控起到最大效用。 本网通讯员:师林帅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