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李村煤矿:强化廉政建设 实现“阳光采购”
物资采购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物资采购人员的行为对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潞安集团李村煤矿采取综合措施,从源头找问题闭合风险,运用梯次监督过程管控,厘清职责分工履职追责,努力构建公正、公开、公平的“阳光采购”工程。 查源头,开展风险辨识。该矿及时召开物资采购相关部门人员警示教育专题会,并结合近期查办关于在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风险分析,围绕物资采购的流程管控、商务谈判等进行了讨论、研判,总结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让重点岗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履职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风险,时刻绷紧廉洁弦,切实提高物资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效降低了该矿在物资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 重过程,梯次监督检查。李村煤矿物资采购牵头部门按照物资采购相关制度对参与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做好物资采购过程中对关键环节的控制,对未能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严肃考核。纪委监察部门对物资采购过程现场不定时监督和物资采购项目结果进行全程监督,遏制权利滥用,健全约束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运行“四种形态”进行严肃处理。 强问责,厘清职责分工。为有效保证和促进物资采购工作的良性发展,李村煤矿纪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物资采购牵头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健全物资采购相关制度,规范流程,明确在物资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礼品或因履职不力造成矿井损失的情况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本网通讯员:胡慧丽 张广印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