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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除国道干线公路上的碎石保畅通

    2019-07-08 10:05 [综合报道]  来源于:西双版纳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作者:白峰
    导读:7月3日下午,云南省景洪路政大队对位于景洪市基诺山亚诺村境内的国道213线兰(州)磨(憨)公路开展雨季巡查时发现,原来泼洒在公路上的碎石清除已清理干净,基诺山亚诺石场前后17公里范围内的国道干线不因泼洒碎石的原因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在公路弯道附近


           7月3日下午,云南省景洪路政大队对位于景洪市基诺山亚诺村境内的国道213线兰(州)磨(憨)公路开展雨季巡查时发现,原来泼洒在公路上的碎石清除已清理干净,基诺山亚诺石场前后17公里范围内的国道干线不因泼洒碎石的原因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在公路弯道附近的清理现场看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设置齐全。负责清理泼洒碎石的是西双版纳伟云运输有限公司的4名女工人。据她们介绍,6月中旬以来,她们与另外6名男工人按照基诺山亚诺、大黑山、五号石场和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机构的要求轮换着对泼洒在公路弯道附近路面上的碎石进行清扫,用扫帚、铁铲等工具将泼洒的碎石清理到公路边沟以外的地方,发现一处,清除一处,落实一处,并由景洪公路分局基诺山管理所的养护人进行监督、检查。经过20多天的清理,这段公路上碎石已经清理出20多吨,有几个弯道已经反复清理了多次。

           巡查中路政员还发现,沿途运输碎石的大货车已经加盖着篷布,按照规定在弯道减速行驶,一般不会造成碎石泼洒。加上有专门的人力清除碎石,这段因碎石泼洒公路路面的安全隐患,目前已经消除,恢复了国道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提醒,碎石泼洒在公路上不仅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对公路环境造成污染。《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也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
        
            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网通讯员:白峰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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