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政执法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年1月18日上午,我参加了云南省西双版纳路政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围绕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在2018年11月1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15个方案和意见。 公路路政作为对公路路产和公路路域依法实施保护、管理的行政活动,是交通运输领域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路政执法中重点做好执法公示求“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求“实”和法制审核求“严”三个方面的工作,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路政执法中全面落实到位,着力推进路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执法公示求“全”。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规范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本网通讯员:白峰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