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公布:近20家煤矿企业被列入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2019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相关公告称,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101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记者注意到,在这101家被列入名单的企业中,煤矿企业就有近20家。
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煤矿企业中,有的因发生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如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2019年6月19日,该公司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事故造成6人死亡。也有因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如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4月23日,该公司普古模煤矿一采区材料上山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普古模煤矿未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瞒报事故。
此外,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等也是一些煤矿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因。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0起、死亡316人,分别下降24.1%和5.1%;继2018年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0.1后,2019年继续下降10.8%,为0.083。近日召开的2019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尽管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明显,但2019年较大以上事故反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6起、54人。特别是10月下旬以来,全国煤矿安全形势急转直下,接连发生6起较大事故、4起重大事故或涉险事故。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在会上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保持煤矿安全持续稳定的压力在加大、难度在增加,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把握性还不高。另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派出6个督导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为期10个月的督导检查。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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