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对当前电力发展改革政策的两点认识
对当前电力发展改革政策的两点认识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 王鹏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电力发展改革问题应该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去研究。当前能源电力发展面临复杂内外部环境。一是美国多领域全方位遏制中国发展,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重大事件迭出,导致“逆全球化”大行其道,国家能源安全面临更加现实的威胁。二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演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模巨大,今后一段时期的大电网运行和用电保供面临风险隐患。三是国家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竞争面临成本压力。建设能源强国,既要“能源强”,更要“强国家”。越是环境复杂、工作繁杂,越是要思路清晰、发力稳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电力事业的发展,去年以来就改革发展相关问题给出了明确指示,有关部门出台了较多的政策。本人就如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政策,有两点思考。
关于新型电力系统
碳达峰碳中和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基于这样的战略思维,2021年3月 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以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从碳达峰碳中和,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再到电力系统发展改革,逻辑推导出的必由之路,必须高度重视、着力构建。
目前,关于新型电力系统有两种最新表述。今年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指出要推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近期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在分析全球能源体系深刻变革时,指出“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蓄势待发”;在展望2035年发展目标时,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诚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对电力系统中大电网、局域电网、分布式微电网各自功能定位的更深层次认识,需要科学技术的重大创新,需要电力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调度运行机制等的重大变革。但新型电力系统是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电力工业的发展愿景,是电力业界未来40年持之以恒的努力方向,应矢志不渝地推动建设。后两种关于新型电力系统表述与中财委9次会议表述的差异,实际上是“丰满”理想向“骨感”现实的迁就,是目标与过程的认知差异,是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建议政府部门对新型电力系统的表述尽快规范定型,结合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进程设置分阶段的目标、任务,避免给业界带来不必要的困惑。
关于全国电力市场体系
2021年入夏以后,我国多地用电出现错避峰72甚至停限电现象,事件直接原因是煤炭供给不足和各地开展能耗双控,深层次原因在于多重行政约束导致煤炭产能、产量及价格的市场调控机制失灵。籍此,政府部门不失时机地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交易,电力全面市场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当然,电力市场化也使得政府保驾经济发展的传统调控手段,从调节终端销售电价向调控上游煤炭价格延伸。2021年 11月的中央深改委第22次会议,提出了“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等意见。2022年1月,政府部门又进一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
什么是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呢?118号文件的总体目标中提及,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2025年)和联合运行(2030年);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2025年)。该文件是对全国电力市场体系的首次回答,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当然,全国电力市场体系的内涵仍值得继续探析。
结合中国国情和电力市场推进的实情,健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可以从三个角度深化理解。一是政府部门是“健全”的责任主体。由于电力系统本身是人为搭构的巨系统,电力具有无形性和网络性,因此电力市场体系和规则需要政府规划设计、相关企业全力配合。政府应发挥好主导作用,避免企业的制度偏好导致的电力市场不均衡,以及由此形成的低效率运行。
二是重视市场体系的“开放”属性和“多层次”。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面对未来大量的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的发展,用户已经不仅是电能消耗者,而升级为产销者;面对电力系统对辅助服务的需求,用户侧不仅是辅助服务的使用者,而升级为辅助服务资源的提供者。配电层次、局域电网或微电网范围内,就地开展电力交易是现实诉求,是发展趋势。正如一般商品的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之外,小卖铺仍健康存在一样,在电力省(区、市)/区域市场之下,建议尽快承认和支持配电网微平衡市场这一层级。近几年来分布式就近交易试点踟蹰不前,政府部门需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剖析难点,务实解决改革中的“卡脖子”问题。电力市场建设,价格机制是灵魂,应在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抓紧深化多层次市场体系相应的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的形成机制。
三是加深电力市场体系是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中国电力市场体系必然是以市场竞争机制、兜底服务机制、绿色发展机制和区域协调机制四部分为支撑,以电力产业体系为基础和政府管理体制为保障的宏大架构。“照抄照搬”,安全、经济、高效、绿色之间的矛盾就很难找到妥协空间;“人云亦云”,电力工业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能源转型中的应有作用就会被捆住手脚。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