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21.7%
●市场化交易电量6442亿千瓦时
●广东、江苏、山东交易电量排前三
●青海、蒙西、广东销售电量市场化率排前三
●煤电:交易平均电价0.315元/千瓦时
●气电:机组标杆电价降幅0.245元/千瓦时
●水电:云南、四川省间(含跨区)交易占比48%、40.5%
●风电:青海省实现100%风电上网电量市场化
●光伏发电:市场交易电量18.1亿千瓦时
日前,记者从中电联了解到,上半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10家大型发电集团进入电力交易数据共享平台。根据共享的各电网区域的销售电量(统调发受电量)及其市场交易数据,上半年市场化交易电量6442亿千瓦时,占比21.7%。广东、江苏、山东交易电量排前三,青海、蒙西、广东销售电量市场化率排前三。
上半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6442亿千瓦时,交易电量占电网销售电量比重(即销售电量市场化率)达到21.7%。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733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26.9%。分区域来看,南方、西北、华北、华东4个区域销售电量市场化率较高,均超过了20%,其中南方区域达到了30%;华中区域低于全国水平,只有10%,但是重庆超过30%。
分省来看,全国市场交易电量规模排序前三名的省份依序为广东、江苏、山东,分别为1189亿千瓦时、678亿千瓦时、537亿千瓦时;外受电市场交易电量排序前三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分别为702亿千瓦时、197亿千瓦时、135亿千瓦时,显然这3个省份的跨省受电交易活跃,带动当地市场交易电量大幅提高,其中广东跨省受入(主要受入云南、贵州电量)交易电量占当地交易电量比重达到了59%。全国销售电量市场化率排序前三名的是青海、蒙西、广东,分别为57.3%、39.3%、37.2%。
上半年,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机组累计上网电量10540亿千瓦时,占其总上网电量的73.2%;市场化交易电量2936亿千瓦时,其中跨区、跨省送出交易电量为294.11亿千瓦时。煤电上网电量平均电价(计划与市场电量综合平均电价,以下同)为0.347元/千瓦时,市场交易(含跨区跨省送出交易)平均电价0.315元/千瓦时。
上半年,大型发电集团气电机组累计上网电量300亿千瓦时,占其总上网电量的2%。目前气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的只有广东省,上半年累计交易规模为6.63亿千瓦时,平均交易电价为0.5元/千瓦时。按照广东省已核准气电机组标杆电价0.745元/千瓦时计算,降幅为0.245元/千瓦时。
上半年大型发电集团在云南、四川的水电上网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分别达到了433.64和83.38亿千瓦时,其中省间(含跨区)交易电量占比分别达到了48%和40.5%。云南、四川的大型发电集团水电上网电量市场化率较高,已分别达到了80%和28%。
上半年,大型发电集团风电机组累计上网电量708亿千瓦时,占其总上网电量的5%;市场化交易电量132亿千瓦时,其中跨区跨省交易电量54.58亿千瓦时。上半年,大型发电集团风电上网电量市场化率达到30%以上的省份有5个,分别为青海、新疆、云南、甘肃和宁夏,市场化率分别达到了100%、50.5%、47.6%、38.4%和31.8%。
上半年,大型发电集团光伏发电累计上网电量80亿千瓦时,占其总上网电量的0.6%;市场交易电量18.1亿千瓦时,其中跨区跨省交易电量4.4亿千瓦时。光伏发电上网电量市场化率达到20%以上的省份有5个,分别为云南、青海、新疆、甘肃和宁夏,市场化程度分别达到了86%、84%、48%、46%和22%。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