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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辣评| 哪些售电公司可以存活?

    2017-08-24 10:41 [能源评论]  来源于:能源杂志    作者:能源杂志
    导读:现有市场中99%以上的售电公司将没有活路,它们或在售电业务边缘生存,或在没有业务中自生自灭。 开始于两年多前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重新点燃了业界对电力这个相对垄断行业变革的期盼。尤其是售电侧的放开,被认为是此轮改革释放的最大红利,也是改革的最
    现有市场中99%以上的售电公司将没有活路,它们或在售电业务边缘生存,或在没有业务中自生自灭。
    开始于两年多前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重新点燃了业界对电力——这个相对垄断行业变革的期盼。尤其是售电侧的放开,被认为是此轮改革释放的最大红利,也是改革的最大亮点所在。
    在改革热情的助推之下,全国范围内一夜之间成立了上万家售电公司,其中的一部分以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大用户为主体而成立,而更多的是没有任何资产的所谓独立售电公司,短时间内一如春笋般涌现,毫无疑问,它们都试图从改革中分得一杯羹。
    然而,两年多时间过去了,上万家售电公司中仅有不足1%的公司开展了业务,绝大部分企业处于停滞状态,或无所事事,或驻足观望,当然还有一些没等到开张就已夭折。
    曾经被认为上万亿市场空间的售电盛宴,缘何成了一场虚假的繁荣?
    售电公司为何无活可干?
    在众多售电公司中,几乎所有企业都在设想那种最简单的售电模式——赚取买卖差价,即低价从发电企业手中买电,然后高价卖给用户,以赚取其中的差额。当然,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理想的交易方式,只是这种方式现实中行不通。
    因为,上述模式如果可行,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成立一家售电公司进行交易,这种没有门槛的生意,市场一定不会给予其存活的理由。
    事实上,售电交易是一种集专业性、技术性和技巧性于一身的工种,甚至比证券、期货交易还要繁琐复杂。它牵涉到发输配用等电力领域的各个环节,既有物理层面,又涉及金融层面。
    售电公司能否开展业务,不妨先从电力用户方面去分析。以目前最为成熟的广东地区交易规则为例,作为电力用户,可以有四种方式选择购电:(1)从电网购电,即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这种方式与电改之前没有变化;(2)大用户直购电,即作为大用户直接与电厂签订合同,进行双边交易,电网收取过网费;(3)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即通过电力交易中心,直接参与市场竞价;(4)间接参与市场交易,即委托售电公司进行代购。
    作为第一种购电方式,是最原始的交易形式,跟电改之前一样,即用户暂不参与当前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在此不再赘述。而大用户直购电,在电改之前在一些地区早已开展多年,近年来随着电改的不断深入,大用户直购电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但上述两种交易方式,均与本文中的售电公司联系不甚紧密,我们将重点分析另外两类。
    作为第三种交易方式,即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中心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对用户而言,既有较大的降价空间,也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按照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凡是准入用户,必须全电量参与市场,获取红利与承担风险均摊。这就意味着,作为用户,不允许一半市场电,一半计划电的双轨模式,这无疑给用户带来了很大风险,尤其是在交易规则还未完全稳定的时候。
    由于用户参与直接交易风险较大,需要专人研究交易规则,因此很多用户选择了第四种交易方式,即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进行交易,这一方面可以节省用电成本,另一方面也省去了诸多人力物力,可谓两全其美,也是这种交易方式的增加,才让一些售电公司有活可干。
    按照上述交易方式,售电公司可以为多家用户代理电量,然后自己到电力交易中心参与交易,如果能够在竞价中拿到低电价,那么将会为用户节省用电成本,这样就会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售电公司自身也会因此而发展壮大。
    但事情并非那么简单。按照广东市场的交易规则,交易中心引入了偏差电量的考核与结算办法,对用户与售电公司的交易电量与实际用电量之间的偏差量进行惩罚性考核,也就是说,作为售电公司,需要保持买电和卖电之间实现平衡,如果出现了大于2%的偏差,那么将会受到惩罚。
    在需求侧管理和用户用电预测还不成熟的今天,这一规则无疑让众多售电公司望而却步。因为作为售电公司,代理电量所赚取的利润,可能远远不及因电量偏差而被惩罚的数额,这也是当前众多独立售电公司不敢试水、没有业务的关键所在。
    哪些售电公司可以存活?
    那么,在现有条件下,哪些售电公司可以开展业务,而且又能够有利可图呢?
    还以广东省为例。市场化电量交易一年多以来,广东电力交易的规则发生了几次较大的调整,但从获得市场电量的结果看,绝大部分的电量被以下三种售电公司拿到:发售一体的售电公司、作为大用户的售电公司和能源综合服务商。其中,第一种类型的售电公司拿到的电量最多。
    事实上,除了上述三种形式的售电公司之外,留给独立售电公司的市场空间很小。发售一体的售电公司之所以能够获得较大份额的电量,源自于其自身背靠发电企业这棵大树,与独立售电公司相比,发售一体的售电公司代理电量,可以突破2%电量偏差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在电量偏差上能够“赔得起”,因为只要拿到足够的电量,即使售电偏差上受到一些处罚,它也可以从发电侧弥补回来。
    作为大用户的售电公司和能源综合服务商,能够拿到电量,其原理与发售一体的售电公司类似,即它们拥有较多的资产,一般产业链比较长,相比独立售电公司,它们能够挪腾的空间足够大。由此可见,现有市场中99%以上的售电公司是没有活路的,它们或在售电业务边缘生存,或在没有业务中自生自灭。
    事实上,国外成熟电力市场国家的情况也类似。在英国市场上,共存在20家售电企业,排在前6位的均为欧洲发电巨头,如意昂集团、法国电力等,他们占据了英国售电业务90%以上的市场份额。
    售电业务,看似一场全民的盛宴,实际上能够粘上腥的可能寥寥无几。
    (作者王高峰为《能源》杂志副总编辑,北京领航智库总裁)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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