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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海上风电不能纸上谈兵

    2016-06-29 09:21 [能源时评]  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中华工商时报
    导读:从能源发展的历程来看,从石器、薪柴、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变化来看,向低碳能源转变是历史的必然。对于我国的能源来讲,能源转型的意义更大,任务更艰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近日在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说。 在这个由中国国家能
      “从能源发展的历程来看,从石器、薪柴、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变化来看,向低碳能源转变是历史的必然。对于我国的能源来讲,能源转型的意义更大,任务更艰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近日在“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说。
     
      在这个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和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指导、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REIA)、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产业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会议上,史立山表示,全球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也使大家对能源供应将逐步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变,形成共识。“从能源发展的历程来看,从石器、薪柴、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变化来看,向低碳能源转变是历史的必然。对于我国的能源来讲,能源转型的意义更大,任务更艰巨。”
     
      史立山认为,2050年建国100年要实现建成现代国家的目标,能源体系也必须现代化。“2050年能源现代化特征一定是低碳绿色。今后,我国能源发展必须要大幅减少煤炭比重,并大幅提高低碳绿色能源消费比重,这可能不是煤炭的清洁化就可以解决的,需要可再生能源的更大发展。”
     
      海上风电前景不容质疑
     
      史立山分析称,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的扩大,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背后的原因非常复杂。他说,新能源的发展已不是过去只与新能源技术和支持政策相关的问题,而是与整个经济社会和能源变革密切相关,统筹协调的难度在加大,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付出相当的努力。
     
     
      史立山认为,与陆上风电发展相比,目前,海上风电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更多是产业自身技术层面的问题,包括机组技术、施工技术、输电技术、运维技术是否能够满足海上风电发展的需要。海上风电发展仍处在需要产业界加大努力的时期,当然政策和管理制度仍需要去不断完善,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相比的难度和复杂性,也正是需要产业界努力的地方。
     
      “海上风电前景不容质疑。”史立山指出,这是因为海上风能资源距负荷中心近,资源也相对稳定,市场也不存在问题,国际上对此的态度也是积极发展,“我们坚信海上风电的前景是非常好的,特别是如果做好这项工作,真正掌握了海上风电建设技术,不仅国内市场广阔,国际市场更大。因此,认真下力气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非常必要。”
     
      海上风电建设不能纸上谈兵
     
      现在,海上风电仍处于起步阶段。资料显示,从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建设至今,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已有8年的时间了,到2015年底,全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75万千瓦,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我们可以想象海上风电的建设难度,不仅前期工作的落实需要协调的关系多,花费的时间长,而且核准后建设的难度更大。”史立山说,首先,机组设备可供选择的范围不大,决策的难度挺大,除了单机容量要大一点,更重要的是可靠性要好。其次,施工方案选择也不易,施工技术和建设方案不是没有,而是如何能够控制好建设成本,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非常重要。此外,还涉及很多的其他方面的技术,输变电设备和电缆铺设也是专门技术。“这些方方面面的技术创新和集成,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任何环节的单打独斗都难以奏效,必须是极其诚信地合作。”
     
      海上风电的建设,不是简单建设几百万千瓦的风电装机,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出完善的和有竞争力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包括设备制造、施工安装、标准规范。因此,史立山希望,海上风电的建设,如何统筹管理,如何共享信息,应通过实践形成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和规程规范,“这在2014年8月海上风电会推进会和之后相关的文件中都提出了要求,仍需要各个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真正通过海上风电的建设,通过大家努力和合作,形成科学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史立山说。
     
      史立山提醒,“十三五”海上风电必须务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没有实现,差距还比较大,这是唯一一个从规模上讲没有实现目标的规划。陆上风电、光伏都实现了目标,这说明了海上风电的难度。‘十三五’规划如何制订海上风电的目标,要很好总结‘十二五’规划的经验,必须更加务实可行,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史立山直言不讳的提出,真正能够承担起海上风电的建设责任的企业不多,这与陆上风电建设完全不一样,因此,对于“十三五”期间的规模怎么去确定,还需要很好的对接和安排。“对于海上风电的开工规模,在‘十三五’规划中需要有一个投产的目标,这需要与开发企业协商对接,要根据企业的条件算出来一个规模,而不是简单地想像。”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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