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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证正式“入编”!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新规解读

    2026-06-02 09:50 [新能源要闻]  来源于:国际能源网    作者:国际能源网
    导读: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绿证从补充凭证升级为基本核算工具! 2026年6月1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发改能源〔2026〕622号 五部门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绿证从补充凭证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绿证从“补充凭证”升级为“基本核算工具”!
    2026年6月1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发改能源〔2026〕622号
    五部门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绿证从“补充凭证”升级为“基本核算工具”,碳排放双控制度迎来关键基础设施。
    2026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这份看似技术性的文件,实则是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地的关键基础设施,它首次在全国层面统一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让每一度绿电的归属都有了明确答案。
    为何此时出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随后,中办、国办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列为核心考核指标。
    然而尴尬的现实是:我国95%的非化石能源以电力形式消费,但核算规则长期不统一,省级口径各异,地市和企业层面缺乏统一方法,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之间“各唱各的调”。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重复计算。过去,同一度绿电可能既被发电侧计入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又被用户侧通过绿电交易或绿证交易再次认领。
    这种数据失真不仅影响考核公平,更给产品碳足迹核算、碳关税应对带来制度性障碍。《指南》的出台,正是为解决这些卡脖子问题,为碳排放双控提供全国统一的“度量衡”。
    核心框架:三层认定、一度一主
    《指南》构建了物理认定 + 交易认定 + 分摊认定的三层认定体系,核心原则是“一度电只认一次”。
    物理认定是最直接的方式。企业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自用电量,直接认定为该用户消费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自身生产耗用电,则认定为发电企业消费量。
    交易认定是市场化方式,也是本次文件最具突破性的部分。
    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省级以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认定;地市和用户以绿证交易、绿电交易认定。核电不纳入绿证体系,仅通过电能量交易认定。
    这里释放了关键信号:绿证正式“入编”,从“补充凭证”升级为与电能量交易并行的“基本核算工具”。
    分摊认定是兜底机制。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按电力结构、交易关系等进行省间分摊,再按统一系数进行省内分摊,确保不遗漏、不悬空。
    五大关键规则
    规则一:绿证必须为“核销量”
    用绿证作为认定依据的,应为绿证核销量而非持有量。只有实际核销使用的绿证才能计入当年消费量,且按对应电量的生产时间计入相应核算年度,解决跨年绿证归属问题。
    规则二:鼓励“随用随购、随购随销”
    这一表述指向绿证市场的流动性痛点。过去绿证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囤积”现象,企业往往在年底集中采购用于完成考核,导致价格剧烈波动。“随用随购”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希望绿证从“年度一次性采购”转向“常态化消费”,将显著提升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规则三:三级交易认定上限
    省级层面,认定量不得超过全部受入(送出)电量扣除跨省输电通道配套化石能源发电项目交易电量后的规模,配套火电不能“搭车”被算作绿电。地市层面,认定量不得超过全市所有用户总下网电量。用户层面,认定量不得超过其下网电量——不可能消费比用电量更多的绿电。三层上限从制度上杜绝了数据虚增。
    规则四:核电与可再生能源“分道而行”
    核电不纳入绿证体系,仅通过电能量交易认定;可再生能源则可通过电能量交易和绿证交易双轨认定。绿证制度主要服务于风、光、水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核电作为基荷电源无需额外凭证。
    规则五:储能纳入用户侧核算
    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蓄电电量按用户下网电量核算,储能不再是“中间环节”的灰色地带,为储能参与非化石能源消费核算提供了制度依据。
    各方参与者的必答题
    对于发电企业,绿证核发和交易系统功能将加快完善,绿证将成为与电量电价并行的重要收益来源。随着“随用随购”导向推进,绿证需求将从年度脉冲式转向全年持续性,价格发现机制将更加成熟。
    对于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绿证成为证明绿色电力消费、核算碳排放的核心凭证。
    出口型企业尤其需要关注,产品碳足迹核算获得制度支撑后,应对欧盟碳关税等国际规则将更有依据。企业需尽快建立“随用随购”的绿证采购机制,避免年底集中采购导致的价格冲击。
    对于省级政府,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统计核算有了全国统一口径,考核的公平性和可比性将显著提升。
    从制度演进看,《指南》明确当前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未来将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核算周期也将从年度逐步缩短。这意味着绿证的地位还将进一步上升。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排放双控制度从目标设定正式迈入“精准核算”阶段。绿证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其市场价值将获得制度性重估。
    对于所有参与电力市场的主体而言,理解这套核算规则、建立相应的绿证管理机制,已不再是“加分项”,而是“必答题”。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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