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20MW光伏电站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12月17日,天富能源发布关于收到八师发改委有关事项通知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富能源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共两个: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8 团 20MW 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和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48 团 20MW 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经八师发改委核查,天富能源所属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8 团20MW 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可正常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电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48 团 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交流侧逆变器容量 21.6MW 高于备案容量 20MW,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天富能源表示,经公司测算,预计减少公司当期收入7,861.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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