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重点支持在农村、废弃矿区等地利用闲置土地、荒坡等发展光伏
1月1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要求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光伏产业,重点支持在农村、废弃矿区等地利用闲置土地、荒坡、设施农业等发展光伏,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进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大力发展农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农村光伏建设与建筑、设施农牧业相结合。
风电产业,积极推进辽西北和贫困地区风电场建设,按集中与分散并举、陆地与海上齐进的原则布局新增风电,鼓励风电就地消纳。
氢能产业,支持煤制氢、化工尾气制氢、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等多种途径制氢。支持低成本制氢、储氢、运氢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国内首家氢能战略储备中心。谋划建设氢能码头和氢能贸易中心。
同时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