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暂停备案?发现必被纠正!
7月9日,对整县推进的实施,国家能源局提出五不原则:
“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
然而,个别地方政府,为了整合资源,一再违反“五不原则”,暂停了本地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针对地方的违规现象,国家、省里发现后立即予以纠正!
1、云南安宁政府错误行为被纠正!
12月10日,云南省安宁市政府下发《关于明确我市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的通知》,通知明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宁市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
上述做法立刻受到相关领导关注!
12月30日,安宁政府下发停止执行上述政策的通知。
2、河南商丘政府错误行为被纠正!
11月19日,商丘市发改委下发关于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通知,文件提出:风电、光伏项目产生的碳指标必须归市里,配套产业必须同步落地,不落地就收回指标!想获得新指标必须配产业!
对此,河南省政府11月22号赶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对部分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
22日当天,商丘发改委也召开座谈会,决定:即日起,对各县(市、区)下发的“关于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建设事宜的通知”收回,暂停实施。在项目管理上执行河南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
3、违反五不原则,发现即被纠正!
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676个整县推进示点县名单,大部分县按照国家的“五不原则”,根据本地情况,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进行推进。
如部分地方采取"1+1+X"模式、政府公开招标等方式,都是有益的探索。
然而,有个别地方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采用行政手段干涉正常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对于这些不符合市场化的行为,国家、省级政府一旦发现后,都给予了纠正,共同维护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良好环境!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