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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对草原上光伏、风电等项目限期退出

    2020-08-04 10:17 [太阳能]  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导读:日前从乌兰察布市委召开的四届九次全会上获悉,该市制定《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乌兰察布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将对草原上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乌兰察布市草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3.4%,是
    日前从乌兰察布市委召开的四届九次全会上获悉,该市制定《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乌兰察布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将对草原上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乌兰察布市草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3.4%,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绿色经济,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要严格落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遵循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加大退耕还草力度,严禁乱开垦草原建设饲草料地,牧区所有耕地要列出计划、逐年退出;科学合理发展饲草产业,利用3—5年时间恢复草地植被。后山地区生态建设要减少乔木种植,严格限制在不适宜种树的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干旱少雨的荒漠草原植树造林。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轮牧、休牧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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