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新政出台 大部分项目电价仍需竞价产生
国家发改委4月2日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业内认为,此举有助于稳定今年国内的光伏市场预期,但大部分项目最终电价仍有待竞价产生。
《通知》提出,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0.35元/千瓦时(含税,下同)、0.4元/千瓦时和0.49元/千瓦时。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通知》明确,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0.05元/千瓦时;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0.05元/千瓦时。
《通知》规定,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0.08元/千瓦时。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与此前两轮《征求意见稿》比较,此次正式的电价和补贴标准与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基本相同;与第一轮《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的电价和补贴标准不仅地面电站指导电价提高了2分/千瓦时,还首次明确了户用电价补贴强度——0.08元/千瓦时。不过,和去年相比,光伏上网电价与补贴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调。
“上述电价是最高指导价,大部分具体项目能拿到多少电价还是要靠竞价产生。”光储亿家副总裁马弋崴表示,本次政策出台明确了户用项目的补贴力度及部分省份的示范项目或特高压配套项目的上网电价,符合此前市场预期。但对于国内占比最高的竞价项目而言,仍需得到后续全国申报竞价完成后方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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