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新能源 > 生物质能 >

    生物燃料原料出口优惠不再“拱手让人”

    2024-11-25 10:16 [生物质能]  来源于:中国能源报    作者:渠沛然
    导读:一位生物柴油企业人士透露,有些企业以UCO名义出口至今,骗取的出口退税总额可能在100亿元左右。取消退税政策可以堵住企业骗税的口子,进一户规范市场,避免李逵给李鬼背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
    一位生物柴油企业人士透露,有些企业以UCO名义出口至今,骗取的出口退税总额可能在100亿元左右。取消退税政策可以堵住企业骗税的口子,进一户规范市场,避免“李逵给李鬼背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俗称废弃油脂、工业级混合油(UCO),现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为13%。
    “UCO是生产生物柴油和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的原料,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益,长期享受出口13%的退税政策。取消UCO出口退税,堵住骗税的口子,有助于将原料价格拉回合理水平,也有助于促使行业从出口原料变成出口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所客座教授冀星表示。
    堵住骗税的口子
    冀星表示,目前,废弃油脂可以先作为工业级混合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增值税70%即征即退,又以税则号列15180000报关出口,享受13%的出口退税,而以该原料生产的产品如生物柴油出口退税税率为零。
    “在此‘红利’下,不少贸易企业给地沟油先戴上‘工业级混合油’的帽子,继而享受‘工业级混合油’的增值税70%即征即退,再戴上‘以税则号列15180000报关出口’的帽子,享受13%出口退税,从而达到享受双重税收优惠政策。”冀星坦言,这是因为上述UCO一般以海关编码HS15180000项下的第一项“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油、脂或微生物油、脂”报关出口,以及第二项 “使用过的煎炸油”报关出口,“但实际均达不到两项标准要求”。
    冀星进一步解释,比如使用过的煎炸油,应该是以煎炸废油出口退税的油品,比如快餐店炸薯条、鸡块等产生的煎炸废油以及中餐馆炸食物等过程中产生的煎炸废油,这才是真正的UCO。“而从餐厨垃圾处理厂得到的废弃油脂属地沟油,一些企业以地沟油冒充煎炸废油,出口获取退税,这就属于骗税。”
    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一份“有关地沟油行业退税相关业务的调研报告”也显示,地沟油产业链条中端的收集加工企业即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70%的增值税即增即退优惠政策,实际仅承担3.9%(13%x30%)的增值税税负,但开具13%的发票给下游化工企业,下游化工企业再开具13%的发票给链条终端的出口企业,出口企业享受13%的出口退税政策,形成“上游即征即退税负低,下游出口退税退得多”的特殊情形。在此模式下,上游企业适用即征即退政策,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实际降低的是国外厂商的采购成本,存在“我国的税收优惠拱手让人”的情况。
    “据我们了解,有些企业以UCO名义出口至今,骗取的出口退税总额可能在100亿元左右。取消退税政策可以堵住企业骗税的口子,进一户规范市场,避免‘李逵给李鬼背锅’。”一位生物柴油企业人士透露。
    让市场回归合理公平
    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UCO总出口量205.7万吨,较2018年的58万吨实现大幅增长。今年前9个月,中国UCO累计出口212.5万吨。据美国农业部报告,今年前5个月,中国UCO的对外出口量同比增长50%,美国是最大购入国,新加坡和欧盟紧随其后。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UCO出口金额的总体趋势是逐年攀升,而与之对应的是生物柴油的出口额逐年递减。这是由于13%的退税率远高于成品生物柴油“0”的出口退税率,从而形成生物燃料原料出口大幅超过其产成品生物柴油的局面。
    “部分企业仍然选择将原料出口至国外,再生产为最终产品生物柴油。原料流向国外,使部分国内企业因原料短缺而开工不足,成为制约我国生物柴油行业发展的难题。” 上述生物柴油企业人士说。
    受访人士均表示,取消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将有利于国内生物柴油和SAF生产企业获取原料,提升项目竞争力,并大幅提升产品附加值。
    冀星认为,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达到欧盟标准的生物柴油是中国生物柴油的优势所在。“中国以质量最差、质量波动最大、最不稳定的废弃油脂为基础,生产达到欧盟标准的生物柴油,这在世界上属于最先进行列。骗取出口退税,造成价格倒挂,会严重影响中国生物柴油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此次退税政策取消后,有助于原料价格回落至合理水平,将企业拉回同一个竞争起跑线,成本不再虚高,引导行业深加工,有助于中国生物燃料的应用。”冀星说。
    政策和管理持续跟上
    近年来,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积极支持生物柴油产业和SAF的发展。此外,国家还利用经济支持方式促进废弃油脂的回收利用,相继发布一系列通知和方案,明确纳税人回收利用废弃动植物油可享受的优惠政策,鼓励将废弃油脂转化为生物柴油,推动废弃油脂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同时,SAF项目也不断扩容。例如,四川天舟在四川威远总投资额20亿元的产业基地目前正在建设,整体投产后废弃动植物油年加工能力将达50万吨,产值约100亿元;广西自贸区宏坤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在南宁签订关于60万吨/年生物航煤项目(一期)30万吨/年生物航煤加氢装置工艺包催化剂合作协议;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弃油脂加工可持续航空燃料项目已经开工……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机制给生物燃料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在全产业链整合上却稍显不足。例如生物柴油的销售免消费税,若按照5%+95%的比例调和成B5生物柴油则需要缴纳消费税,这样的税收政策会给生物柴油推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业内人士建议,在国家层面的整体统筹上进行合理、可持续的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鼓励政策并提升财政支持力度。
    “应建立企业认证规范,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实现产业改造升级,加强产业理论研究及配套体系建设。还要加快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生物燃料原料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整体工作不断向前。”冀星建议。
     

    (编辑:韩语)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